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25年水利科技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6-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1号)《湖南省水利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湘水发〔2023〕12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水利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重大水利科技项目
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聚焦水利突出问题和重大难题,重点支持基于自适应学习能力的洞庭湖区洪水AI预报模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湖南省水库扩容增效关键技术研究、基于多模态时序遥感模型的山区小流域山洪灾害链应急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TBM隧洞智能建造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数字孪生水利异构模型智能耦合与协同关键技术研究、复杂赋存条件下输水建筑物隐伏病害形成机理与集成探测装备研究、堤坝坝体-坝下涵管智能感知巡检装备研发与数字化运维应用、基于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及投入循环机制研究、环洞庭湖区水稻节水灌溉制度优化及灌溉预报技术研究与示范、湖南省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及示范研究、闸坝型智能大坝建设质量管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向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一般水利科技项目
立足于解决水利高质量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落实以工程带科研要求,针对具体的、局部的、特定的问题开展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示范转化推广项目,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方式联合研究。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水利科技项目实行法人单位申报制,申报主体牵头单位为全省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申报推荐项目,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由市州水利局组织、汇总并统一推荐申报(每市州不超过2个)。
3.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保障科技项目正常开展的工作条件,项目资金预算合理,配套资金到位,履行诚信责任。
4.重大水利科技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毕业2年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结题验收、成果管理全过程负责。
5.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不得以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科技项目进行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在省直有关部门多头申报。存在项目超期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成员(指项目成员前2名)同一年度申报新项目及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凡在研项目未按期完成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需在网上完成申报推荐,并同步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水利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填报操作。
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相应的推荐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单位,申报单位统一使用同一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申报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2日17:30。
3.推荐单位初审后,经“信息系统”在线推荐提交省水利厅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30。推荐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后,将申报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简介(见附件3)、承诺书(见附件4)统一送至省水利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361915491@qq.com)。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16日(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重大水利科技项目需填报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一般水利科技项目需填报项目申报书,其中申请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填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研究可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开展水利科技项目研究,对于符合水利发展需求、解决行业突出问题、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自筹资金项目优先支持项目立项。
项目申报中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省水利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或系统开发人员。
联系人:钟乐 17773770593(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谭丹⠀18007417557(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防汛大楼1010室,邮编:410007。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