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2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1-09

人:湖南衡州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康      务: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5975944450

地: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五四村安置区22101号处


本行政机关于20241226日受理申请人提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乙级)变更(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准予申请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由刘祖耀变更为刘康。

二、准予申请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地址变更,地址由衡阳市蒸湘区呆鹰岭镇新平村麻子塘组(华新汽车站往西渡方向2.5公里处)变更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五四村安置区22101号处

、变更后申请人资质等级、检测范围和资质有效日期等其他信息与原资质证书一致。

、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可登录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http//sljsjg.slt.hunan.gov.cn8890/platform/Home)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联系电话:厅水利工程建设处0731-854832586100

省政务服务窗口:0731-82213041



湖南省水利厅

202513

相关阅读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2号)

3355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