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娄底鹅塘-雪花110kV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6-08
湘水函〔2022〕139号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我厅于2022年5月30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审批<湖南娄底鹅塘-雪花110kV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表》,该《报告表》可作为下阶段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二、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7284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6.69万元,其中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7284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迅速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
(二)严格按《报告表》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组织施工。严格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确保该项目按时保质完工。
(三)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