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长沙玉明培训学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05-16
湘水函〔2022〕114号
长沙玉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单位编制的《长沙玉明培训学校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我厅于2022年5月7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报告表》,请据此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二、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6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水土保持投资187.06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并及时完成验收,按要求做好验收报备。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