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6-10-27

近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农村供水“五化五同”为路径,构建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链条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水质提升、应急保障等工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

《意见》锚定分阶段目标,到2026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64%,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69.96%,解决9.28万人季节性缺水问题;到2027年底基本化解存量季节性缺水问题,实现增量问题动态清零;到2030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97%,规模化供水覆盖比例力争80%,县域统管比例实现100%,农村供水水质总体对标县城供水水平。

《意见》提出六大重点任务,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城镇管网延伸、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分类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常态化推进老旧管网更新和管网入户;加快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进工程标准化、智慧化管理,完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抓实水源保护、净化消毒、水质常态化检测监测,建立“监测-复核-溯源-整改”闭环;健全饮水风险动态监测、问题台账销号机制,梯次化解季节性缺水难题;完善平急两用应急供水体系,备足应急力量和物资;拓宽资金渠道,统筹财政资金、专项债、社会资本、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多元保障建设管护投入。

《意见》明确农村供水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县级政府、水利、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卫健、乡镇及供水单位等各方责任,压紧压实管护链条,强化全流程监管,奋力推动全市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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