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四个坚持”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07-28

7月20日,水利部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嘉禾县名列其中。近年来,嘉禾县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节水型城市”目标,按照“节水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将水资源节约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取、用、节、管”四个环节上精准发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坚持高位推动,下好节水“先手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禾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科工信局等12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利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分管副县长8次深入企业、机关、学校巡查检查节水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对此项工作部署安排,并对此项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嘉禾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纳入绩效考核,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县水利局每年向县政府进行工作汇报,连续3年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


坚持政策引导,用好节水“关键招”


一是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印发《关于县城区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嘉发改〔2017〕373号),对城镇居民用水户用水量超过阶梯水价的部分水量收取阶梯水价费用,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用水量。二是启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全面执行《关于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的通知》(郴价〔2015〕29号)文件,按照“满足正常用水需求、促进节约、淘汰落后”的原则确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对用水异常的单位按季度提醒告知。三是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盘江、泮头灌区为重点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利局和县财政局配合,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相关制度政策。


坚持目标导向,打好节水“主动仗”


一是落实“三同时”制度。制定《嘉禾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嘉政发〔2015〕1号)、《嘉禾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嘉禾县自来水公司江里水厂等57个项目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台帐录入率达到100%。同时把节水“三同时”制度细化落实在新建项目审批的各个环节中,把节水措施方案审查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要求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必须编制节约用水措施方案,规划、建设、房管、环保等部门在环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以及证照办理时切实配合把关,使节水“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实施用水计划管理。明确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和用水户名录,2019年对30户取水户及205家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各下达了用水指标,2020年对14户非河道内取水户及277家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各下达了用水指标的通知,明确年度计划用水量。近两年来,全县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为6440万m³,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为3946.21万m³,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为61.2%;全县工业用水总量为3360万m³,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为3360万m³,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均达到评价内容要求。三是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对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把审批、核准、备案关。县水利局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把关取水许可,并督促新取水户做好水资源论证报告,积极探索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区域水资源评估论证。


坚持示范带动,唱好节水“主旋律”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按照优化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近年来,我县实施了“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田间工程建设,对灌溉渠、排水渠进行了改造,在水稻主产区示范推广田间沟渠防渗改造排灌分离和浅湿灌溉,在旱作区大力创办节水农业示范片区,全面推广节水农业综合技术,在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上大力推广喷滴灌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大大提高了农业高效灌溉的节水成效。二是加快公共节水器具建设。建立县自来水供水调度系统,将各水厂、加压站,管网测点的实时生产运行数据通过有线或无线的形式传送到公司的中控调度中心,在中控调度中心实现对管网压力、流量进行实时智能分析,及时发现供水干管的爆管和渗漏,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减少供水成本,节约水。同时开展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用水器具情况抽样调查行动,对抽样检查中发现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用水器具,责令管理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及更换。三是加大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以“节水、惜水、护水”为主题的节水宣传和创建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系列活动,对5家企业、3家居民小区、30家公共机构(单位、学校)开展水平衡测试,钧达到国家评分标准,并命名为“县级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同时指导各创建企业、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申报资料的编写及现场管理,把企事业单位的用水器具全部更换为节水器具。近年来,我县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50%,节水型公共机构建成率达53.57%,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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