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文条例(修订草案)》通过审议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1-09
1月6日,《湖南省水文条例(修订草案)》经省水利厅厅务会审议通过。
2024年,《湖南省水文条例(修订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项目后,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尹黎明为组长的立法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和专家团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条例》修订调研和起草工作。省厅会同省人大农委、省司法厅先后多次前往永州、衡阳、广西等地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吸收先进立法经验和实践做法。同时,多轮征求15个省直单位、厅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水利部门和水文机构意见,组织水文、法律等专家对《条例》修订进行专题研究,反复修改草案文本。2024年12月27日,《条例》通过立法质量评估,12月31日,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下阶段,省水利厅将按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要求,将《湖南省水文条例(修订草案)》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力争《条例》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