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8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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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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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74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88号
刘国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供水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力度
一是积极呼吁恢复中央专项资金。2020年以来,中央无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水利、财政、发改等相关省直部门多次向水利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建议恢复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今年,财政部、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0亿元,支持全国范围内60个县域开展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设,我省3个县市纳入支持范围,争取资金1.5亿元。
二是争取中央维修养护资金投入。近三年我省持续加大中央维修养护资金争取力度,中央补助资金额度逐年提升,2022年、2023年、2024年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分别为1.63亿元、2.02亿元、2.14亿元,其中2024年已下达常德市维修养护资金1980万元。
三是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在省级层面整合部分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分别于2023年安排1亿元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24年安排1.76亿元专项资金,引导地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两批省级引导资金共安排常德市2477万元。
二、关于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法律法规
水利部在2020年已着手起草《农村供水条例》,并先后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我厅于2021年推动出台《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为我省农村供水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厅将积极向水利部汇报建议,争取推动国家层面加快出台《农村供水条例》。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