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0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8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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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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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07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4〕87号
麻先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山塘防汛保灌能力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山塘修复与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山塘在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农业生产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有力提升农田灌溉保障水平。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2021-2022年,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连续两年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投入奖补资金4亿元,累计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2万余处,新增蓄水能力6500万立方米。2023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率先在全国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统筹符合资金使用渠道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中梗阻”渠道畅通、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提升,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2023年,整合省级资金10亿元,撬动地方资金15亿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154万余个,完成清淤整治山塘26734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183.32公里,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保障能力57.71万亩。2024年继续实施该项行动,目前年度建设任务已经下达,各地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编制,以县级行政区域和灌区为基本单元,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灌溉发展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和不同阶段灌溉发展实施安排,科学确定灌溉发展总体布局和分区发展重点,明确了大中型灌区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主要建设任务。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农业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决定》,从法制层面进一步规范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研究制定《湖南省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细化管护对象、管护标准,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职责,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管护主体落实”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管护工作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全力抓好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落实,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不断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同时,指导市县落实本级支出责任,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的主动性,探索采取“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等方式实现专业化物业式管理,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感谢你们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