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2-040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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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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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83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2〕144号
陈仲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洞庭湖洲滩生态修复、形成蓄水补枯“湖中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受自然演变特别是泥沙淤积影响,洞庭湖逐渐萎缩,调蓄能力减弱、行洪通道不畅、湿地生态衰退、水源涵养不足等问题突出。实施洞庭湖洲滩生态修复,结合自然地貌打造“湖中湖”,对增强湖泊调蓄功能、提升湿地整体质量、改善河湖水域水质具有重大意义。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洞庭湖保护与治理,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重要举措,正全力推进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前期论证工作,系统修复和复苏洞庭湖生态环境。
一、关于科学谋划,系统开展洲滩生态修复。3月22日,省长毛伟明主持会议,专题部署推进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省委常委、副省长张迎春组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协同推动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工程统揽洞庭湖湖盆、四口水系、四水尾闾、内湖水系“四域”,统筹河道、洪道、航道、鱼道“四道”,聚焦水速、水深、水面、水量“四水”目标需求,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整体性谋划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布局。按照“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系统谋划,分步实施,科技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统筹考虑您提出的系统开展洲滩生态修复建议,已提出湖盆“增蓄”、四口“引流”、四水尾闾“扩卡”、内湖水系“活水”的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总体方案,5月5日已通过省直部门专家联合咨询。
二、关于统筹兼顾,形成蓄水补枯“湖中湖”。 在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论证过程中,充分采纳您提出的结合自然地貌形成“湖中湖”的建议,依托洞庭湖地形地质条件、水资源禀赋及水生态环境现状,拟在东洞庭湖疏浚形成大小西湖、丁字堤2处浅水湿地,在南洞庭湖疏浚形成黑泥洲、慈场湖、弓管子、杨泗湖、雷公塘、王八塘等6处浅水湿地和横岭湖生态蓄水湖,疏浚面积约165平方公里,可扩大湖泊容积约18亿立方。工程实施后将增加洞庭湖蓄洪行洪功能,增大枯水期生态水域空间,提升湿地生态质量,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与您提出的 “湖中湖”目标和思路一致。
三、关于循序渐进,试点先行。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拟按照试点示范、逐步启动的步骤,由省属企业湘水集团公司稳妥推进实施。一是按照“综合效益明显、工程投入适宜、环境影响轻微可控”的原则,选取南洞庭湖黑泥洲作为试点工程启动建设,正开展地形勘测、疏浚技术研究、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建设。试点工程通过对黑泥洲洲滩中部疏浚,维持洲滩边缘轮廓现状,形成滞蓄补水湖,平均疏浚深度3米左右,疏浚面积约17平方公里,疏浚总方量约5000万立方米。二是在试点工程探索生态疏浚工艺、疏浚物处理与回收利用技术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由点及面推广应用生态疏浚新技术,按照2025年打下基础、2030年全面完成的总体目标推进南洞庭湖、横岭湖等其他区域疏浚,逐步复苏洞庭湖生态环境。
下阶段,我厅将进一步协同省直相关部门深化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方案论证,加强蓄水补枯“湖中湖”研究,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快推动工程实施与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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