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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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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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7号建议的答复
B2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05号
谭艳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仁县对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103座渡槽进行维修加固的建议》收悉。我厅十分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与省财政厅沟通衔接,目前,中央财政、省财政方面暂无此项专项资金,对于渡槽等灌区渠系建筑物的改造,一般通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灌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大了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投资总计4000余万元,完成了安仁县3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通过项目实施,安仁县中型灌区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进程,2020年4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87号),我厅将积极与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衔接,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中型灌区建设的力度,同时督促相关灌区管理单位尽快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争取“十四五”投资打好基础。在中型灌区工程维修养护机制方面,我厅也做了大量工作,积极同省财政厅进行了沟通衔接。2017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其进行了转发,明确规定中型灌区骨干渠道维修养护为市县共同事权,省财政对其进行补助。2019年,省财政安排安仁县灌区维修养护补助资金60万元,现正在实施当中。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灌区维修养护机制,拟于今年开展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逐步完善灌区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标准,落实工程管护责任、维修养护经费,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的争取力度,加快我省中型灌区建设进程,完善灌区工程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灌区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