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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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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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9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02号
邓尊利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桂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较“十二五”大幅减少,桂阳县“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18.44万人,其中非贫困人口15.63万人,贫困人口2.80万人(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口0.58万人),国省投资具体奖补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为500元/人,非贫困人口补助标准120元/人,桂阳县“十三五”应补助资金2986万元,2016~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投入国省资金2986万元;“十三五”规划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
建议桂阳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可采用PPP模式融资建设饮水项目,PPP项目按照“先建先奖,奖完为止”的原则予以奖励,经相关程序审核认定后,省财政可给予规划投资额10%的奖励支持,省发改委也将在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目前,已启动“十四五”县级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建议桂阳县将该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纳入规划。
推进城乡供水一化是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方向。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汇报衔接,争取“十四五”期间国家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