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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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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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9号建议的答复

A3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02


邓尊利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桂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较十二五大幅减少,桂阳县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18.44万人,其中非贫困人口15.63万人,贫困人口2.80万人(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口0.58万人),国省投资具体奖补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为500/人,非贫困人口补助标准120/人,桂阳县十三五应补助资金2986万元,2016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投入国省资金2986万元;十三五规划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

建议桂阳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可采用PPP模式融资建设饮水项目,PPP项目按照“先建先奖,奖完为止”的原则予以奖励,经相关程序审核认定后,省财政可给予规划投资额10%的奖励支持,省发改委也将在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目前,已启动“十四五”县级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建议桂阳县将该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纳入规划。

推进城乡供水一化是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方向。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汇报衔接,争取“十四五”期间国家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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