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 索引号:430S00019/2010-56978
  • 题裁分类: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名称: 人事处

主要负责人:宋敏


联系方式:0731-85483310


工作职责:

    1.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省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厅管干部的提任、晋升、考核等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因私

 出国(境)审核和 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机构编制、机构改革、岗位管理、人才引进、招考招录以及职称评聘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水

 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组织实施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担厅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指导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专家工作。

5.指导厅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干部职工和厅管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干部人事统计工作。

6.组织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资保险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厅职工劳动保护、福利、健康体检

 等工作。

7.归口管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厅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厅系统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各层次学历再教育工作。

8.组织实施厅绩效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厅表彰奖励工作。

9.组织协调驻村帮扶、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