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自评报告

  • 索引号:430S00019/2018-5383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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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17年度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自评报告

  一、征收基本情况

  2017年年度,省本级共征收水资源费19174万元。省厅直接征收水资源费的企业为33家,其中,非火电企业有19家(钢铁化工企业4家,水力发电企业14家,供水企业1家),火电企业火力发电企业14家。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上门宣传和个别指导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发放《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手册》等方式,大力普及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理解和掌握水法律知识,最大限度争取企业对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水资源费征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优化征缴方式。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作为展示我厅形象的窗口,采取上门服务、预约缴费等方式征收水资源费,努力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对缴纳信誉良好的企业采取网络报送取水和发电数据、快递寄送票据的方式收费,最大限度的方便企业缴费,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交流和通报水资源费征收有关信息,增进彼此的互信。

 

  三是规范征收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建立财政票据登记制度,设置财政票据管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全部开具正规非税发票,并上缴财政专门账户,定期与财政、银行核对,做到应收尽收,不差分毫。坚持廉洁征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出现吃拿卡要和截留、侵占或者挪用水资源费的现象,确保了干部安全、资金安全。

 

  四是严格执法监督。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纳入水行政管理和执法范畴,对不按期缴纳的,依法催缴;对经催缴仍不缴纳的,依法启动执法程序,确保应征尽征。

 

  三、政策完善及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了全省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对各市州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纳入2017年省对市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

 

  二是以考核推动水资源费征管规范。印发了《2017年度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等,明确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80%。

 

  三是加强计量监控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2016-2018年湖南省项目建设,为水资源费征管提供技术支撑。目前各市州站点已全面启动建设。

 

 

                                        湖南省水利厅政法安监处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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