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湘投国际白果市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6〕55号)

  • 索引号:430S00/2026-01126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3-0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湘投国际白果市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6〕55号)

申请人:永州市恒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熠          职务: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MA4P9JXY6H

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金洞林场白果市串风坳风电场


本机关于202618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湘投国际白果市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函》,并组织对《湘投国际白果市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永州金洞管理区境内,纳入省发展改革委风电开发建设方案。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缘由为项目风机机位选址、布局调整风力发电机组由25台减少至23台并调整了10台机组位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由69.08公顷减少至37.31公顷,导致植物措施面积由40.73公顷减少至16.61公顷,减幅59.22%设弃渣场7。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六条表土剥离量或者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第十七条“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相关规定,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需进行变更许可。

变更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总装机容量50兆瓦,安装23台风机新建110kV升压1交通道路总长27.50公里,集电线路总长28.80公里(均为直埋敷设。项目区涉及湘资沅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总占地面积37.310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4000公顷,临时占地35.9100公顷。土石方开挖总量67.31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2.43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总量49.16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2.43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方18.15万立方米(设弃渣场7处,均为新增弃渣场,其中3级弃渣场1处、4级弃渣场5处、5级弃渣场1处)。项目估算总投资43271万元,土建投资7505万元。

建设单位组织对7处弃渣场开展了稳定性计算计算结论认为7处弃渣场在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下均处于稳定状态;并组织对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进行论证,结论为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减少95.87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3.51万立方米、弃渣量减少7.19万立方米,达到了弃渣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弃渣场及部分区域存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如7处弃渣场坡面未削坡分级,拦挡措施、截排水措施和植物措施不到位;交通道路区风机平台区存在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效果欠佳等问题。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3100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和渣场防护措施布设方案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298.85万元,其中方案新增544.35万元。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纳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临时堆存场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二)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深化弃渣场后续设计,落实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做好弃渣场削坡分级、拦挡、截排水及渣面复绿等防护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区风机平台裸露边坡的复绿措施,明确管护责任,加强弃渣场水土保持监测,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

)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生产建设单位已足额缴纳。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省水利厅、永州市水利局、金洞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本机关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本机关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本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项目由本机关负责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永州市水利局、金洞管理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生产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本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你单位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切实做好整改,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严格执行本行政许可决定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向本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申请人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湖南省水利厅

202634

相关阅读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湘投国际白果市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6〕55号)

33929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