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常德(二)水文站下游建设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6〕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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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在常德(二)水文站下游建设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6〕30 号)
申请人: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82816292E
法定代表人:周文杰 职务:总经理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东同升湖湘水郡11栋1046号房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6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在常德(二)水文站下游建设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第三十三条和《水文监测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对常德(二)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见附件),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对常德(二)水文站影响的结论意见。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治理范围为洞庭湖区常德、益阳、岳阳等3市的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等5个重点垸一线防洪大堤,堤防全长563km。常德(二)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位于工程沅南垸起点桩号0+000上游4.9km处,基本水尺断面下游20km内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护坡、堤防护脚、堤身防渗、堤基联合防渗、白蚁治理。
工程建设和运行将导致常德(二)水文站测验河段冲淤变化受影响,对枯水期生态流量测验以及下游水质测验等正常测报功能将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常德(二)水文站综合影响程度为“轻微”。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新增测验设备、开展测验河段地形测量、增加水质测验次数等相关补救措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偿投资概算原则、依据、方法以及补偿资金来源。
四、申请人应加强与常德(二)水文站主管部门的沟通并签订补偿协议,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和补偿资金,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减少对水文监测工作的影响。
附件:《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对常德(二)水文站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2026年2月3日

湘公网安备:43011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