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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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422号)
申请人: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尧 职 务:其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45902842Y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莲坪路646号
我厅于2025年11月7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乙级)变更(地址变更)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准予申请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地址变更,地址由“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8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莲坪路646号”。
二、变更后申请人资质等级、检测范围和资质有效日期等其他信息与原资质证书一致。
三、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可登录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http://sljsjg.slt.hunan.gov.cn:8890/platform/Home)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联系电话: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0731-85483335
省政务服务窗口 0731-82213041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17日

湘公网安备:43011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