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怀化市㵲水大型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水许〔2025〕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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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怀化市㵲水大型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水许〔2025〕279号)

申请人:怀化市舞水大型灌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吉泽         职务: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MADEBQ944F

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67号智慧大厦151509


本机关于2025516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湖南省怀化市水大型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怀化市水大型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农〔202555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原则同意所报湖南省怀化市水大型灌区工程(项目代码:2403-430000-04-01-223614)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建设任务以灌溉为主,结合城乡供水,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

二、工程总体布置:工程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中部地区,以已建成的蟒塘溪水库为灌溉供水主水源,通过新建骨干渠道,与长田湾(中型)、关闭口、青山、云山、通现、老堰塘等水库结合,形成长藤结瓜灌溉供水系统。灌区范围涉及怀化市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芷江县、辰溪县、麻阳县共六县(市、区)36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61.73万亩,从蟒塘溪水库多年平均引水量1.91亿立方米。

工程取水口位于蟒塘溪水库库内左岸,采用岸塔式,由进水渠、闸室段和消力池组成。灌区工程总干渠渠首设计水位为269.7米,设计流量为27.2立方米每秒。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灌区骨干工程新建渠道24条,总长223.74公里,其中总干渠1条长51.40公里,分干渠5条总长85.01公里、支渠18条总长87.33公里;改建2条总长9.30公里。主要建筑物包括新建1座取水口、隧洞48座总长117.84公里、渡槽2座总长1.38公里、倒虹吸管14座总长2.04公里、暗涵101.12公里、埋管(含顶管)67101.36公里、提水泵站4座。

四、工程为等大(2)型工程。取水口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与蟒塘溪枢纽挡水建筑物一致,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渠道工程和渠系建筑物按所在渠段设计流量分别确定主次要建筑物级别、设计洪水标准和校核洪水标准;上季山提水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大水田、金家湾、黄家塘提水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工程区各主要建筑物抗震设计烈度为度。

五、工程永久征收土地402.63亩、临时用地9239.83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509.06亩、生态公益林289.07亩);需搬迁安置人口840人,涉及房屋拆迁2552.03平方米。

六、工程施工总工期为60个月。

七、工程概算投资以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为准,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以省政府审定为准

八、申请人及怀化市相关部门,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按要求落实建设投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按照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进水渠的开挖布置及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建永久结构的安全;完善分水口布置、优化麻阳分干渠及相应支渠流量控制措施,进一步研究非岩溶区较小流量隧洞采用顶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做好工程数字孪生设计,开展数字孪生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国家、水利部和湖南省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工程质量管控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移民安置和临时用地复垦退还工作。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五)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六)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竣工验收由省水利厅主持。

联系电话:厅水利工程建设处0731-85486100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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