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在禾滩水文站下游建设怀化市新晃县建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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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7MB0Q06895J

负责人:谭富心       职务:局长

住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洲镇人民路173


本行政机关2025220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在禾滩水文站下游建设怀化市新晃县建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第三十三条和《水文监测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根据《怀化市新晃县建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对禾滩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见附件),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怀化市新晃县建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对禾滩水文站影响的结论意见。

新晃县建新水闸位于怀化市新晃县晃州镇唐洞村㵲水支流平溪河中游。水闸建设于1972年,本次除险加固为异址重建,新建闸址位于原闸址下游130m处,上距禾滩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6.41km

工程建设和运行将导致禾滩水文站测验河段河道地形、水流条件和原有水位~流量关系发生改变,对禾滩水文站流量等正常测报功能将造成影响,原资料整编方案等将受影响,对禾滩水文站综合影响程度为“轻微”。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开展河道地形测量、流量测验设备改造、水文测验和资料整编方案调整分析等相关补救措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偿投资概算原则、依据、方法以及补偿资金来源。

四、申请人应加强与禾滩水文站主管部门的沟通并签订补偿协议,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和补偿资金,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减少对水文监测工作的影响。


附件:怀化市新晃县建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对禾滩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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