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桑植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桑政通〔2026〕38号),明确全县各水文监测站点及配套设施的保护范围、管控措施和法律责任,标志着该县水文监测设施保护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新阶段。
桑植县地处澧水上游,是长江中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境内河网密布、水文站点分布广泛。长期、连续的水文监测数据,为下游防洪调度、区域水资源管理等关键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此次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对强化水文监测设施保护、保障水文监测业务稳定有序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划定工作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以及新修订的《湖南省水文条例》,在省市水文中心指导下,由桑植县水文局牵头,县水利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实施。工作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对县域内全部水文站点逐一开展实地踏勘,精准测绘划定边界,并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多方会商研讨、开展合法性审查等系列程序,最终形成符合本地实际、便于操作执行的划定实施方案。
保护范围划定完成后,关键在于落地见效。目前,桑植县水文部门正有序开展界桩埋设和警示标识更新布设工作,建立“一站一档”规范化管理台账;同时主动对接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和涉水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政策解读与普法宣传,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水文监测设施,层层压实属地巡查管护责任。
针对桑植县山洪灾害多发频发、中小河流水文测站易受人为活动干扰影响等情况,水文部门还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聚焦雨量站、水位站周边挖砂取土、乱堆乱倒废弃物等危害监测环境的行为,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切实保障水文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可靠性。
下一步,张家界水文中心将继续推动各区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逐步实现全市水文监测站点保护边界清晰、管理责任明晰、管护措施到位,为区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水文监测支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