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推进河湖生态持续好转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2-11-01

2022年,为了让河长制工作进一步从“有名有实”到“有力有效”转变,桃源县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协作联动,持续深耕“三级联动”“四办联合”机制,强化责任全覆盖,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治理,压实成员单位和对口协助责任联系单位工作职责,开创了河长制工作的新局面,为河湖治理贡献了桃源力量。


坚持“三级联动”,强化工作保障。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确保精神传达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夯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完善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县内河流水库分级名录实际,构建县级牵头抓总,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级落实分级分段河长责任的“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共545名,其中县级河长31名、乡镇级河长150名、村级河长364名28个乡镇(街道)均落实了“一办两员”,圆满完成了“县级一季一次、乡级一月一次、村级一周一次”的巡河任务。截止10月,全县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达12322人次,协调解决河湖问题47个。二是坚持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河长制工作。4月18日,召开了全县河长制工作大会6月10日,召开了县总河长会暨贯彻落实第8号省总河长令推进会,对今年河长制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20日,县河委会印发了《桃源县2022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7月15日,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桃源县2022年实施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三是逐级督导考核。“县、乡、村”三级,逐级严格落实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2022年4月、6月9月,县河长办分别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对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督查发现的各项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相关单位对问题进行了整改。6月20日,结合本县实际印发了《桃源县2022年河长制工作评价办法》,制定了桃源县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评分细则,为做好河长制年度工作考核提供了依据。县河长办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全县28个乡镇(街道)每季度对各村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坚持“四办联合”,推动协同治理。“县河长办”“县生环办”“县砂管办”“县退捕禁捕办”实行四办联合,推动综合协同治理,形成了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联防联控联治局面,工作成效持续提升。一是开展退捕禁捕行动。县河长办、县退捕禁捕办组织畜牧水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等联合执法行动巩固了退捕禁捕工作成果,截止10月,共查处破坏水产品资源案件42起,抓获违法人员61人,查处“三无”船舶64艘,收缴违规网具902张(顶)。收缴钓具1062杆(套),收缴渔获物839公斤。二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监管巡查,建立全县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形成高压监督态势。截至10月,县河长办、县砂管办组织水利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8次,立案调查非法采砂案件2起,取缔关闭非法采砂点2处三是强化河道保洁。常态化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着力打击乱排乱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县河长办、县生环办、团县委、联合各级各部门人员、民间河长、广大青年组织开展了“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协同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沅水流域桃源段及重点一级支流和黄石水库等7个省控水质监控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以上。


下阶段,桃源县河长制工作将进一步紧跟上级河长制工作部署,强化各级河长职责,夯实河湖管护基础,加大河湖治理力度,认真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促进桃源县河湖生态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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