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依法拆除洣水流域违建钓鱼设施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0-07-22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衡东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湘江水域禁捕退捕工作。7月13日上午,衡东县水利局、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洣水流域城关河段违建钓鱼设施进行依法拆除。


7月12日,县水利局、县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出动十余名执法人员对洋塘电站至甘溪电站水域范围内开展“禁捕退捕”巡查执法,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洣河流域城关河段存在2处违建钓鱼设施。13日上午,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对在河道边违法搭建的钓鱼设施依法进行拆除。


“我们水政大队依法对违建钓鱼进行依法拆除,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保护水生态,人人有责。”水利局水政大队洣水中队中队长肖峰说。


通过巡查执法、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禁捕”的必要性,同时对违法捕捞者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切实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决定。


据悉,衡东县禁捕水域为湘江衡东段水域、洣水衡东段水域、永乐江衡东段水域。全面禁捕时间,衡东湘江大源渡航电枢纽以上到大浦狮塘尹家河段水域为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已永久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湘江大源渡航电枢纽以下到三樟镇澎陂港衡东段水域(包括洋塘河坝到洣河湘江交汇处的洣水水域)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已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暂定十年)。洋塘河坝以上洣水衡东段水域、永乐江衡东段水域将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禁止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暂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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