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全面推行河湖“管护员”制度守护美丽河湖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11-11
“喂,是河长办吗,我是江市镇管护员,报告一个情况,在江市镇高速公路大桥下面的沅江里晚上有人偷鱼,大概在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5点,乘船进行电鱼网鱼”,近日,洪江市河长办工作人员小李又接到管护员的举报电话。当晚,市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水运事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执法人员在举报地点蹲守,在晚上11点成功将偷鱼者陈某、吴某抓获。
这是洪江市自9月26日推行河湖“管护员”制度以来第3起河湖问题举报电话。“管护员”是继河长、警长、检察长之后的又一“官方”河湖“管家”。
虽然,河湖管护有“官方”河长、警长、检察长,有“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红马甲蓝马甲志愿者,但河湖总是存在大大小小的问题,禁而不绝。
为切实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洪江市积极探索河湖保护长效机制,做实治水“神经末梢”,有效解决防止河湖“四乱”问题,洪江市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河湖“管护员制度”。
“管护员”制度就是充分发挥基层特岗人员和沅水干流保洁公司工作人员的岗位优势,调动特岗人员积极性,将政府聘请的270名公益性岗位河道保洁员,第三方专业保洁公司工作人员,115名水库管护员,全部作为洪江市河湖“管护员”,并成立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河湖管护工作。
科学设置岗位。按照科学设岗、总量控制、严格管理、薪劳相称的原则,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整合林草路等公益性岗位职能,设置270名农村中小河流河湖保洁员,负责中小河流河道保洁;沅水干流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河道保洁;设置115个水库管护员岗位,负责水库管护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管护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增加责任区域的巡查工作,每周巡查不低于二次。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由河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组成,对沅水干流进行巡查,对河湖问题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每周巡查1次,由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管护员上报的乡村较大河湖“四乱”等问题开展执法整治,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
“管护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河湖“四乱”等问题后,立即上报给市河长办,由市河长办将问题交办给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或下级河长办处理,在不增加基层管护员负担的同时,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并解决问题。
严格工作考核。“管护员”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可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河湖问题被上级发现的管护员视情况扣减岗位津贴。考评结果作为发放津贴、奖励经费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河湖“管护员”制度是洪江市河湖管护的又一缩影,“管护员”不管刮风下雨,坚持巡河护河,与广大村民拉家常做宣传。河湖“管护员”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使河湖问题在管护员面前无处遁形,让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治水护水工作我们众志成城,步履铿锵。近年来,洪江市大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消灭黑臭水体,河湖系统治理、水生态修复工作强势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沅水干流水质明显改善,持续保持Ⅱ类,确保一江碧水入洞庭,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如今的洪江,处处河清水晏,岸绿水长,在洪江,看得见美丽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