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施策,让河长治水长清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0-11-26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长沙县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构建了“制度长效、责任下压、党群共治”的工作格局,全方位实施治水、护水、兴水举措,让河长治水长清,实现了“河长制”向“河长治”的转变。
发挥制度优势,推动河湖问题解决
长沙县流域面积10km2以上河流50条,总长度609公里,县域内湖库145座,山塘、沟渠等小微水体约5.8万余处,均实行河长制管理。
全县设立县级河长17人,乡级河长131人,村级河长197人,村片区河长1704人,实现河长全覆盖,实施“河长负责制”。为逐级压实河长责任,定期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各县级河湖长每月开展巡河调度,镇村级河长严格落实湖南省总河长第1号令要求,按规定频率巡河履职,发现和解决各类河湖问题。
县、镇级河长办修订并颁发河长制交办督办、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等6项制度。县河长办定期开展督察、常态化实施暗访检查,并将督察结果纳入年底河长制工作考核,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开展问责,累计问责11人次。
通过明确县河委会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强化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实现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市管、县管河湖逐一明确牵头联系单位,协助县级河长督促工作落实。
瞄准突出问题,实施河湖精准治理
为有效保护饮用水源,该县实施取水口上移、水源地范围内民房拆除、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系列措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先后实施水塘垸、回龙垸水系疏通工程(一期、二期),浏阳河江背镇南北垸防洪保护圈治理工程,捞刀河银龙段、白沙河高仓段、金井镇蒲塘河等生态治理项目,水塘垸堤防达标工程、大塘港治理工程等河道治理项目,合计33项,治理河长151.58公里,各项治河工程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河道行洪、排涝、灌溉能力,基本解决了河道水系存在的淤塞不畅、环境恶化问题,实现水系“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绿、生态良好”的目标。
全面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完成干流1000米范围内及主要支流50米范围内的生猪退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5.91%;全面禁止高毒化学农药使用,大力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对流域农村地区进行改水改厕,2020年建设农村无害化用户厕所51161户。
为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该县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先后建成城西、城北等10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75.68万吨/天。同时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先后建成江背工业园、浔龙河等16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4.12万吨/天,率先在全省实现中心集镇、次集镇和主要功能区污水处理全覆盖。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河湖治理成效
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美丽河湖创建经验,示范引领河湖管护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已完成果园花果村、春华春华山村、江背五福村等10处市级小微水体管护示范片区建设。松雅湖获评2019年水利部长江经济带美丽湖泊,草塘墈河五福村段获评2019年度湖南省“美丽河湖”,杨家湾撇洪渠综合治理经验被作为典型在全市进行推广。
县、镇街财政足额保障河长办的工作经费,并整合各部门资金,重点保障捞刀河、浏阳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小微水体管护资金。全县铺排“两河七口”截污治污项目192个,县财政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2019年1.7亿元,2020年8000万元。
为使执法监管常态化,颁布实施了《捞刀河、浏阳河(长沙县段)流域管理办法》,具体行使23个领域1518项行政执法职能,实施网格化、常态化执法监管。河长制实施以来,共立案查处涉河涉水违法案件计729起,处罚金额828.039万元,其中移送公安29起、刑事拘留30余人、取缔三无船舶167艘,整治散乱污企业2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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