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保护湘江母亲河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7-03

  7月1日上午,衡山、衡东两县水利局与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对停泊在萱洲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的湘衡阳挖XX号采砂船实施强制拖离。这是衡山县为切实做好萱洲国家湿地公园迎国家评估验收,保护母亲河的又一次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衡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部署,停泊在萱洲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范围内的所有采砂船必须在6月25日前自行拖离。针对在6月25日仍未离开的船只,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强制拖离,并在7月1日前完成全部撤离工作。

  1日上午实施拖离的湘衡阳挖XX号,是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在多次催告无效后,依法实施的强制拖离行为。上午8时30分起,衡山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队人员乘坐起锚船和拖船开往挖砂船停泊位置,另一队人员赶往衡东县水利局审批联合执法文件《行政强制拖离决定书》。10时左右,衡山、衡东两县水利局和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人员及所有起锚船、拖船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登船后,衡山县水政大队执法人员向船上负责人宣读了衡山、衡东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船发出的《行政强制拖离决定书》,随后对挖砂船进行清场和起锚,同时安排操作人员检查船只运行状况。中午12时左右,在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湘衡阳挖XX号挖砂船按照预定方案强制拖离出萱洲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开往衡阳县樟木寺集中停泊区停放。

  下一步,衡山县水利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加大对湘江河流域巡查巡视力度,加强对母亲河和湿地公园保育区的保护,守住生态红线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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