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河湖长制跨进新阶段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1-18
水是长沙县最为灵动的韵脚,更是长沙县人不懈守护的对象。
自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中央、省市一张张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密集出炉。机构到位,河湖长就位,越来越多的河流湖泊有了健康守护人。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为了落实中央和省市战略决策、部署,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在绿色发展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丰富和发展“民生立县”的内涵,近年来,长沙县创新思路、高位推进,构建河湖长制“三个三”全链条落地机制,通过水陆共治、综合整治、系统治理,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水生态修复效益持久,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迈入“全面见效”,让干净、整洁、生态的河湖成为“美丽星沙”的新名片。
压实三个责任 确保河湖长制“有名”到“有实”
问河哪得清如许?为有“河长”治河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如何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考验着长沙县人的责任与担当。
在责任体系上,构建“多层次”格局。坚持县区一体,建立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对长沙县、长沙经开区51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45座上型水库湖泊和所有沟渠塘坝等小微水体分管理层级落实具体责任人,明确县级河湖长17人、镇级河长124人、村级河长197人、村级片区河长1704人,设巡查员197人、片区保洁管理员1619人,实现了全县河湖长制全覆盖。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体系,16个牵头部门组织各镇街、责任部门协助各县级河湖长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积极参与落实各级河湖长安排的工作任务。实行分级负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河湖长对责任河湖管理和保护负主体责任,并自上而下一级一级做好各责任范围内跨单位(部门)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在责任落实上,实行“一盘棋”推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把河湖长制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县级河长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密集调度,严格督促镇、村两级工作落实到位。健全三级联动河湖长制体系,注重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县河长办挂牌办公,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利用长沙县综合行政执法优势,开展污染源排查及专项整治,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河涉水案件173起,移送公安案件8起,罚没款595.49万元。同时,还建立了县级河长会议、信息共享报送、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凝聚合力,全方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在责任追究上,坚持“零容忍”问责。落实“一河一考核”机制,长沙县将目标任务细化到阶段,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强化督查考核,结合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两河流域综合治理及主要排口截污提质工作的督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河流湖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大对督查结果的运用力度,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对部门、镇街的绩效考核内容和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突出三个聚焦 打好治水硬仗使潺潺流水复还来
河湖长制实施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水质是否得到改善。长沙县以保护好各类水体不被污染为主要职责,坚持把浏阳河、捞刀河流域综合整治和主要排口截污提质、小微水体治理作为长沙县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以水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县域生态涵养能力的持续提升。
聚焦河湖管护,在治理措施上下功夫。坚持从水面管,从源头上杜绝垃圾入河,实行水域保洁网格化管理,扩大日常管理保护范围,落实河湖管护“最后一米”。建立“举报有奖”监督机制,引导广大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让群众成为水污染治理的生力军。注重从岸上防,把河湖长制落地实施与堤防提质达标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相结合,完善防洪闭合圈工程、水系连通工程,补齐补强防洪排涝薄弱环节,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强化从源头治,把河湖长制与河道综合整治、城乡污水治理相结合,明确水污染防治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推进大明湖生态湿地、白马桥湿地、麻林河河滩型湿地建设项目。开展三叉河、乔里河、白沙河、胭脂港等河道治理,推进黄花、榔梨工业园等雨污分流,以水质监测结果为导向,重点实施土桥撇洪渠、金井后街、梨江港等黑臭水体整治和小微水体管护等。
聚焦重点突破,在精准治污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排查整治雨污管道漏接、混接现象,园区内工业废水均经预处理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尾水排放标准,完善排水管网建设,减轻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扩大服务范围,加强排水泵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大幅提升原有3个城区及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新建成6座污水处理厂并陆续投入使用,全县污水处理厂达27家,覆盖所有城区和乡镇,截至目前,污水日处理能力由原来42.63万吨提升至76.53万吨。全面推动农业污染防治,科学调整养殖业布局规划,适时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加强畜禽养殖退出力度,巩固捞刀河、浏阳河干流沿岸10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全退出成果,确保不反弹。开展河湖垃圾整治,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要求,全面清除河流湖泊内堆积的废弃物,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聚焦“两河七口”,在截污提质上下功夫。长沙县加强了对流经辖区的浏阳河、捞刀河两河流域及主要排口的截污治污和综合治理工作,在截污项目申报和工程进度上快速推进,完成了双桥港、花园港、土桥撇洪渠、万家丽北路市政排口等多个排口的截污工作。完善管网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市政管网改扩建,完成了部分破损排污管道修复、堵点疏通和片区管网碰通联网,启动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新增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恢复水体自净功能,通过各级河湖长的密集调度和跟踪督办,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禁退养、推广农村改水改厕、沼气池、四池净化项目,开展灌溉沟渠清理、纳污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初步得到遏制。
坚持三个并举 创新长效治理显实效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长期任务,长沙县在推动落实河湖长制落地中,注重常态长效。
坚持基础建设与水生态保护并举。坚持把保护生态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敢胜垸、水塘垸等重点堤垸堤防达标建设,实施排涝设施修复及改扩建工程,推进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筑牢防洪工程基础。加快推进白石洞水库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星沙、榔梨、黄花等水厂水源工程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供水安全。进一步加强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扩容力度,统筹推进集镇改造、社区提质与地下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建设,全面构建水生态安全。2017年以来,全县共启动水生态保护基础建设项目200多个,总投资20多亿元。同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资源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
坚持源头整治与转型升级并举。严格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滥用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农家乐污染等农业污染源的整治力度,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先后关闭60多家规模小、技术低、效益差、污染重的企业,支持引导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严控源头污染,进一步加强城乡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城乡污水收集不齐全、雨污合流、雨季溢流严重等问题。严把项目生态环保准入“门槛”,坚决将高污染、高能耗产业项目拒之门外。2017年以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因环保原因否决项目20多个,涉及总投资100多亿元,其中一个拟投资50亿元、占地600余亩的汽车产业园项目,预计建成后年税收可达10亿元,解决就业岗位5000多个,也因环保原因被否决。
坚持党政同责与全民共治并举。坚持“开门治水”,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湖治理,“党政同责、县区一体、部门联动、全民共治”的治水格局基本形成。发动志愿者开展河湖清洁行动,因地制宜设立“党员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等类型多样的“民间河长”,参与河道巡查、垃圾清理、校园宣讲等工作。用好“村村响”,采用知识竞赛、干部入户宣传等形式,将河湖长制带到村、社区的每个角落,群众对治水管水护水意识不断增强。充分运用好“互联网+”,推动巡河APP上线运行,创建长沙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开通有奖投诉举报通道,让每个人都可以化身“河长”,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目前,公众号推送信息超600条,关注人数超20000人,总阅读量超1000000人次,受理投诉举报90余起,群众参与意识大大增强。同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河湖管护效果,有效推动了河湖长制在长沙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江河奔腾,一路向前。长沙县将持之以恒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河畅、水净、岸绿的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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