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12-03
近日,宁乡市积极开展河湖长制专项宣传活动,引起群众广泛注意和共识,并获如潮好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和合力,助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实施,宁乡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积极组织各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当天,在活动宣传现场,内容丰富的河长制宣传栏板一字摆开,水务工作人员一边向来来往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一边笑容满面地热情向群众作宣讲政策和护水知识。“水确实要保护好!没有水,就无法生存,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玉潭路居民一边翻看着宣传册一边表示;“现在水环境得到了治理,都有白鹭飞过来了……”南太湖村民高兴地说。
据悉,河长制工作自去年开始安排部署以来,宁乡市明确优化库区生态、严禁污水直排、建设滨江湿地、整治养殖污染、保持河道清洁、严格渔业管理、实施河道禁采、拆控违章建筑、挖掘历史文化、加强岸线管理等10大任务,今年又制定《关于在全市湖泊实行湖长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全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沩水、靳江2条河纳入长沙市管河流,15条河流纳入宁乡市管河流,71条河流、31座小一型水库纳入乡镇河长管理,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小二型水库以及蓄水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骨干山塘纳入村级河长管理,团头湖、闸坝湖、亮月湖纳入湖长制管理。同时,我市大力开展水环境治理,完成了沩丰坝大桥至金洲大桥段、南垸河段疏浚和沙河堤防建设工程,实施了溜子洲大桥至幸福渠岸线整治及堤防加固,启动了沩水流域综合治理等重要工程;全面实施了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清理整治“僵尸船”、岸线利用整治、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水葫芦清理等专项行动。特别是9月27日,签署了宁乡市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河湖“清五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整治乱占、乱堆、乱采、乱建、乱排行为。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市水环境得到了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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