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渌田镇处置非法电鱼案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8-10-11
为保护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严格贯彻落实“河长制”和“河道警长制”工作要求,攸县早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专项整治行动,并完成作业。
10月4日正值国庆假期,下午2点15分,渌田镇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永乐江渌田江口段进行非法电鱼。渌田镇政府高度重视,值班干部召集派出所执法人员、畜牧站及江口村干部火速赶到举报河道,并发现有2名当事人开着电鱼船在河中电鱼。执法队员立刻上前制止,拍照保存证据,当场扣押电鱼船一艘及其它电鱼设备。
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教育,宣读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渔业法》《刑法》《河长制管理办法》等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将受到行政处理和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渌田镇从没间断过对永乐江渌田段水域开展常态性巡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了数十起非法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永乐江渌田段水域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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