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取水许可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143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4-07
申请人: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6MA4L1JB194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职务:党委书记、董事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镇范固村999号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3月24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六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见附件)。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申请人所属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取水许可证(证号:B430626S2024-0001)法定代表人由杨广春变更为王勇,并换发电子证照。
申请人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附件: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取水许可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