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邵阳市自来水公司桂花渡水厂、城西水厂及工业街水厂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103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3-14
申请人:邵阳市自来水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185523827N
法定代表人:谭波 职务:党委书记、经理
住所:邵阳市双清区田江路4号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桂花渡水厂、城西水厂及工业街水厂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根据审定的《邵阳市自来水公司桂花渡水厂、城西水厂及工业街水厂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其审查意见(见附件),基本同意桂花渡水厂取水规模为20万m³/d,年取水量为6654万m³,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城镇公共供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取水口为2个,取水地点分别位于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桂花村(郭家码头)桂花大桥上游315m、375m处资江右岸。供水范围为敏州西路、宝庆中路以南、五一路以东、东大路以南;宝东加压站水源(供应邵东市城区);双坡路沿线及以东,何家山、梁家山、东塔山等;学院路沿线区域、体育新城片区、世纪大道和白马大道沿线(宝庆工业集中区)、横冲工业园片区以及清风村和台上村及周边农村等区域。
基本同意城西水厂取水规模为10万m³/d,年取水量为2314万m³,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城镇公共供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取水地点位于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街道仙人井社区城北西路状元洲西湖大桥上游890m处资江右岸。供水范围为敏州西路以北、宝庆中路以北、人民广场以西、资水以南以及江北开发区(部分供应新邵县城)。
基本同意工业街水厂取水规模为8万m³/d,年取水量为2169万m³,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城镇公共供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取水地点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小江湖街道双清社区双清公园北侧五一路以西资水一桥下游900m处资江右岸。供水范围为双清北路以西、人民广场以北、资水以南;双清北路以东、东大路以北市区;洋溪桥片区。
二、基本同意桂花渡水厂等3座水厂厂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为1868.8m³;桂花渡水厂厂区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城西水厂和工业街水厂厂区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年退水量为224万m³;3座水厂供水范围内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经分析计算,桂花渡水厂规划水平年下游犬木塘水库坝址断面95%保证率可供水量32.82亿m³、最小日平均流量18.67m³/s,城西水厂和工业街水厂规划水平年下游晒谷滩水电站坝址断面95%保证率可供水量44.56亿m³、最小日平均流量22.38m³/s,满足工程取水量需求;3座水厂取水口所处河段位于资水邵阳饮用水源区,水质目标为Ⅲ类,现状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工程用水水质要求。申请人应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有关水资源保护措施,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取水水源和出厂水水质监测,确保水厂供水安全。
四、申请人应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制订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应加强供水管网维护,完善取用水台账,尽量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确保符合用水定额标准。
五、申请人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资源实时监控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信息应接入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应加强对取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将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已建成投产,申请人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尽快向省水利厅报送取水许可验收材料,申请换发取水许可证。
七、该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申请人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应服从省水利厅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本决定书自行失效,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九、申请人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附件:邵阳市自来水公司桂花渡水厂、城西水厂和工业街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