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三)水文站上下游建设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70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5-03-03
申请人:长沙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92398749D
法定代表人:刘俊武 职务:董事长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300号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1月20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在长沙(三)水文站上下游建设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水文监测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和《水文站网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根据《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对长沙(三)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对长沙(三)水文站影响的结论意见。
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起于银杉路以西(约180m处),止于兴联路跨京广铁路桥以西(约270m处),全长5.475km。其中跨湘江桥梁组成为(71+5×120+71)m河西水中引桥+(165+380+165)m航道主桥+40m河东水中引桥,跨主航道桥梁为跨径380m双塔组合梁斜拉桥结构,塔高约145m。桥梁位于长沙市湘江月亮岛洲头上游约50m,上距长沙(三)水文站流量测验断面1.12km、基本水尺断面12.6km。
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长沙(三)水文站测验工作环境、测验设施、水文测验方案、水文资料整编方案和水文预报方案基本无影响,对长沙(三)水文站水位、流量等正常测报功能造成轻微影响,对长沙(三)水文站监测综合影响程度为“轻微”。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增加地形断面变化测量、地形资料整编等相关补救措施。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偿投资概算原则、依据、方法以及补偿资金来源。
四、申请人应加强与长沙(三)水文站主管部门的沟通并签订补偿协议,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和补偿资金,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减少对水文监测工作的影响。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