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永州双牌何家洞220千伏汇集站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湘水函〔2024〕392号)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6-27

双牌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4619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湖南永州双牌何家洞220千伏汇集站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提交的《报告书》,湖南永州双牌何家洞220千伏汇集站输变电工程位于永州市双牌县何家洞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何家洞220kV汇集升压站,本期主变压器1×150MVA220kV出线1回。配套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23.50公里,共新建杆塔85基。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6.3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50公顷,临时占地1.89公顷。土石方开挖总量12.36万立方米(表土剥离0.79万立方米),填方12.36万立方米(表土回覆0.79万立方米),无弃方,无借方。项目总投资为179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93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本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由双牌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39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566.72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341.8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120.1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06.6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2.96万元,独立费用78.14万元

(五)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4]49号)、《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39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厅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应在开工前向依法依规向省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水利厅  

2024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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