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3-19

各市州水利局,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厅直各单位:

2024年湖南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3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湖南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24年湖南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决策部署,按照2024年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安排,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全力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深刻认识灌区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主力军,全面落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深刻认识小水电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夯实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1.巩固完善农村供水成果和工程体系。一手抓当前,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常态化走访用水户,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进一步畅通农村供水问题监督举报渠道,完善问题交办、响应、销号、回访机制。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巩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建立健全平急两用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洪旱自然灾害、防范冰冻极端天气的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切实兜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一手抓长远,全力推进三化项目建设,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接入大管网,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在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压缩分散用水户规模,鼓励集中供水工程联网并网、联调联供。对近期无法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统一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持续压减水窖、水柜农村供水人口。对不具备压减条件的地区,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过滤设备,实现达标供水不落一户一人。确保2024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3%

2.编制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以全县域农村供水人口为对象,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实现县域统一化管理和专业化管护的“3+1”模式为重点,完成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各地充分利用已有农村供水规划编制成果,全面梳理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基础现状和需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任务,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两手发力筹措政府引导资金,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活经营工具,有力推进农村供水三化项目建设。

3.强化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规范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推动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五同格局。健全县级专业化管护平台,依托城市供水、水务供水等公司或机构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落实《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者和用水户管护责任,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2024年底,全省70%的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县域统管,力争2025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4.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水源保护,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推动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强化水质检测监测,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水质自检,依托区域水质检测中心等机构,加强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质抽检并加强监管。2024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5.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水利部制定的相关标准及政策文件,以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标准,积极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验收程序和监管要求,强化绩效评价和资金支持,加大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力度,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

6.抓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落实。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1-2035年)》,储备一批较为成熟的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做好大中型灌区新建和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有序推进规划项目落实落地。完善并及时更新大中型灌区一张图,推进1万亩以下灌区耕地灌溉面积上图。

7.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持续实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模式,支持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用、自管引导群众参与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20241220日前恢复农村小水源2.7万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500公里,提升64.8万亩左右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管护长效机制,落实落细管护措施,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8.加快灌区项目建设。坚持周调度、月督导,加强信息化监管,落实交叉检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和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高效实施76处增发国债灌区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9.加快整治灌区安全隐患。坚持一隐患一策持续排查安全隐患,动态更新灌区建筑物安全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整治,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加快推进灌区安全隐患整治项目,6月底前完工销号。

10.持续推进灌区和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落实《湖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湖南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考评办法》,分级分类开展达标创建,创建2个省级标准化管理达标灌区、75个市县级标准化管理达标灌区、5个省级节水型灌区和10处省级标准化管理达标泵站。继续开展清淤扫障行动,全年疏通5万公里淤堵渠道,评出10个年度清淤扫障先进单位,持续推进建立常态化清淤扫障机制。

11.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完成大中型灌区改革实施面积114.3万亩。推进大中型灌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开展计量设施建设,加快实现灌区主取水口和2000亩以上干支斗渠口门计量设施全覆盖、大中型灌区渠首在线计量设施全覆盖,推进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权确权。配合发改部门开展市属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自验自评工作。指导长沙县、澧阳平原灌区、欧阳海灌区加快试点建设进度,打造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湖南样板,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试点。

12.做好抗旱保灌工作。推行精准防旱抗旱工作机制,坚持一灌区一策,指导各灌区抓好蓄水保水、配水调水、节水送水等工作,全力保障农业灌溉。同时,以大圳、六都寨灌区为试点开展联调联供研究,探索建立整灌区水资源丰枯互调工作机制,在全省逐步推广应用。

13.加强灌溉试验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及人才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灌溉试验工作,不断提升灌溉技术在“藏粮于技”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系数测算典型田块,及时开展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加强数据获取过程管理,提高系数测算成果质量。

三、持续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14.完成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库容达到水库规模的小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完成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对鉴定(评估)为二类、三类坝的相关问题立行立改,需采取工程措施的,严格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加快实施大坝除险加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监督检查,有效消除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督促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履职尽责,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30座以上,推动提升小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

15.持续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持续开展近年来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涉小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自查,坚持举一反三,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重点关注已退出发电功能的保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持续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

16.督促小水电逐站落实生态流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检查,督促电站完善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规范监测监控行为。将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长制内容,强化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在线随机抽查,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推动小水电落实生态流量。

17.科学引导小水电绿色发展。积极推动绿色小水电示范创建,加强培训指导和典型经验交流,探索政策支持措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示范电站日常监管,严格期满延续复核,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鼓励用好用足信贷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营、物业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建立区域性集控中心。

18.充分发挥小水电综合效能。在确保运行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小水电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科学管理等现代化提升方式,持续挖潜增效,不断提高小水电发电效益,切实发挥小水电顶峰调峰和保电供电作用,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四、积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

19.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资阳区、北湖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项目扫尾;全面完成醴陵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按要求完成岳阳县、津市市、娄星区、永顺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五、扎实推进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建设

20.推进数字孪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润潇湘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水源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信息关联匹配,完善农村供水风险图。推进以县域为单元建立智慧供水信息平台,推动规模化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水压、取用水计量等关键参数和水泵、药剂投加等主要设备设施实现在线监控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面感知、实时传输、数据分析和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先行先试,打造数字孪生供水系统。

21.推进灌区信息化建设。修订出台灌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加快全省大中型灌区业务监管系统升级提质,补齐关键数据短板,推进灌区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抓好欧阳海灌区数字孪生试点建设,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22.加强小水电信息化建设。优化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功能,推进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强化监督检查、统计管理等在线应用。推动条件较好的地区加强小水电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发电机组监控、雨水情、视频监控和生态流量等实时数据的链接、传输、存储和分析,探索防汛态势感知、安全应急管理和生态保障等应用功能,全面提升小水电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23.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工作要求和厅党组的工作安排在湖南农村水利水电领域落地见效。

24.强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入调查研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实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强化建设进度、安全、资金监管,打造民生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

25.践行两手发力发挥好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完善良性水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管一体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提高项目融资能力。

26.强化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农村供水、灌区、小水电、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等基础数据复核与更新。持续做好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管理信息分析应用、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运行、农村供水水质提升、数字孪生灌区建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等工作。

相关阅读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3328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