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水利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11-19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交流轮岗工作力度,优化处级领导班子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经厅党组研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对厅机关空缺的副处级领导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对厅机关任职时间较长的部分副处级干部进行交流。为保证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等干部管理工作法规政策,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工作需要与人岗相适的原则;   7、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8、竞争上岗与干部交流轮岗相结合的原则。   二、职位竞争和岗位交流   1、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本次空缺副处级领导职位共10个。   2、本次竞争上岗首先通过竞争确定任职资格入围人选,再根据推荐、考察情况,结合平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报厅党组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   3、拟任职人选和任职时间较长的部分副处级干部,依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任职位和交流岗位。其中,厅机关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拟任职人选安排到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厅直单位任职;厅机关事业单位的拟任职人选安排到厅机关事业单位或厅直单位任职。   4、一年内如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可以利用本次竞争上岗的成果。   三、竞争上岗基本条件、资格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应当任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3年及以上(2010年10月30日前任职),或任副调研员及相当职务。   2、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5、身体健康。   (三)人员范围   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符合竞争条件资格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竞争上岗资格、任职条件的参加竞争者,由个人填写、提交《2013年湖南省水利厅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可从湖南水利网下载),并经所在单位部门同意,于11月22日下午5:00前到厅人事处报名。   报名联系人:钟芳杰   报名地点:厅人事处1611室   联系电话:85483008   (二)资格审查   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资格和人员范围,由厅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布。   (三)竞职演讲   主要介绍本人情况、竞争优势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时间:11月26日;地点:厅会务中心。   (四)现场答题   竞争者现场回答问题,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民主推荐   1、会议推荐:竞职演讲结束后,厅领导、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现场投票推荐。   2、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结束后,厅领导、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谈话推荐。   (六)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民主推荐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按姓氏笔划排名公布。   (七)组织考察   由厅人事处牵头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八)党组讨论决定   根据推荐情况和考察情况,结合平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竞争上岗的拟任职人选职位,讨论决定交流轮岗的人选和职位。对省委组织部备案职位拟任人选,按程序报备。   (九)公示与任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统一进行,厅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工作要求   1、竞争上岗人员必须遵守竞争上岗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正确对待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2、交流轮岗人员必须正确对待升迁去留,坚持服从组织安排,按规定时限交接到位。对拒不执行组织交流轮岗决定的,一律免职。   3、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要客观公正,郑重行使民主推荐权利。参加谈话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有关情况。   4、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工作秘密。考察组要坚持党性,实事求是,公道客观,全面准确细致地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三)纪律监督   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工作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者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相关阅读

2013年省水利厅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764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