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11-02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资质管理,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资质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制度,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我厅依托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建立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现已正式上线运行。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496号)和《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信用档案数据库和换发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通知》(办建管函【2012】769号)等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现将信用档案报送等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 凡是进入和拟进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供货、安全评价等市场主体单位均应通过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和报送信用档案数据。今后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资质管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工作,将参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档案数据进行核定。 1、报送内容 报送的信用档案数据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资产状况、工程业绩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或者已经完成初始信用档案数据报送的,应补充新增加的工程业绩记录和有关变更部分的内容。 2、系统登陆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和外省入湘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并报送信用档案: 方式一:登录湖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hnwr.gov.cn),点击右侧中部的“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入“信用档案报送”窗口。 方式二:登录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在右侧工作系统专栏下方点击“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入“信息报送”窗口。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进入信息报送窗口后,在界面右侧“温馨提示”栏点击“单位预申请”按钮,按要求填写单位所属、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单位类型(单位有多类资质的可多选),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提交后次日即可登录并按系统操作手册说明填写和报送数据。首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已经登陆过系统并修改过初始密码的单位,以修改后的密码为准。 我厅建设管理处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系统中为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设置了信用档案审核管理权限。各市(州)水利(水务)局的初始登陆密码,请致电湖南省水利厅建设管理处联系人索取。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和各级管理机构在初次登录网络系统后,请立即更改密码。 3、报送材料和程序 (1)本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登陆系统,完成网络填报、提交后,打印一式2份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其中工程业绩记录表应经建设单位盖章)报送至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送省水利厅审核。其中,省直属单位直接向我厅报送网络和纸质材料。 (2)外省入湘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登录系统,完成网络填报、提交后,打印一式3份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其中工程业绩记录表应经建设单位盖章)报送至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水利部直属单位独资或控股成立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报送网络和纸质材料,流域机构直属单位独资或控股成立的监理单位,直接向该流域管理机构报送网络和纸质材料。所有外省入湘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均应报送将其中一份经审核盖章的纸质材料报送我厅核备。 已经建立过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可只报送新增加的工程业绩记录和有关变更部分的内容。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应准备有关证书、文件、合同、验收鉴定书等资料原件,以备核查。 (3)本省各(州)水利(水务)局收到材料后,登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后台管理系统(网址:http://hnxy.cwun.org/manage/login.aspx)市(州)管理员账户和密码,进入市(州)初审界面,按系统操作提示对网络和纸质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网络审核提交,并在纸质材料上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后,提交至我厅建设管理处。 (4)外省入湘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应在网上申报“驻外省备案”选项中选择“湖南省”,并及时提请其工商注册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系统操作提示对网络和纸质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网络审核提交,在纸质材料上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并及时将直接其中2份纸质材料分别转送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和我厅建设管理处。 4、报送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根据《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9〕518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建管〔2011〕433号)要求,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将2010年5月1日以来,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做出的所有不良行为处罚决定原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我厅建设管理处。 二、有关要求 1、凡申请加入将2013年度湖南省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2年11月25日前完成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并将在线打印、经审核盖章的纸质材料交到我厅水利建设管理处。 2、质量检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生产供货等其他市场主体单位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用档案网络申报工作。 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应填报近三年来承建的完工已验收、完工待验收和开工在建等全部代表工程业绩(超过近三年的由企业自愿填报),未填报或未通过审核的工程业绩和良好行为记录将不作为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和信用评价的依据。 4、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报送安排,对管辖区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报送数据,及时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应于2012年11月5日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报送我厅建设管理处。 三、联系方式 1、湖南省水利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何英耀 崔勇 王平 联系电话:(0731)85483335 85483772 85483161 传 真:(0731)85552194 邮政编码:410007 电子邮件:wangpingl@hnwr.gov.cn 通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防汛大楼21层 2、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联系人:任京梅、王海燕、张译丹 联系电话:(010)63462065 63462073 63462196 传 真:(010)63207514 邮政编码:100055 电子邮箱:zhangyd@cweun.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116室 附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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