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1-11-09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保证供水安全,提高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农村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1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09〕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农〔2011〕197号)等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现就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以县为单位分期分批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一个县市建成一个水质检测中心站。具备条件的部分县市,还将争取配备一台流动水质检测专用车。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能够实现对全省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全覆盖。 二、建设要求 县级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不小于60m2的工作场所和符合标准的水质化验室,配备检测4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专用检测设备、仪器等; 2、有不少于2名具备卫生检验或分析化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经过培训具有认定资质的专业水质检测人员; 3、具备对本区域内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40项水质指标)能力。 三、建设程序 1、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编制 项目县市区水利(水务)部门要在对区域内城乡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状况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会同发改、财政、卫生部门科学编制《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可参考附件。 2、建设方案的报批 各项目县市区编制完成《建设方案》后,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县(市、区)发改、财政、水利、卫生部门文件上报市州发改、财政、水利(水务)、卫生部门。市(州)发改、水利(水务)、卫生等部门汇总后,由省水利厅提出审查意见,省发改委审批。 3、项目的建设 项目计划下达后,县级水利部门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在县级水利主管部门建立水质检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实施。 4、项目验收 水质检测中心建成后,项目县市区水利部门应向市级水利、发改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州发改、水利等部门组织市级有关单位和专家按照建设程序对检测中心进行项目检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书,依法依规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将责成其整改,直至达到检验检测标准为止。 四、资金筹措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包括流动水质检测装备)建设资金原则按照争取中央40%、省级40%、市县20%的比例分摊建设投资,中央、省建设资金只限用于仪器及装备的购置,设备购置不足部分及检验场地等其他费用应由市级配套和县级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所需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在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和人饮工程省级配套资金中统筹解决。 五、其他有关要求 1、各级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的领导,要像重视食品安全监督和检验检疫一样重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质安全和检测。各级水利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检测频次,监督供水单位让老百姓能饮用安全卫生的放心水。要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建立水质保障的长效机制。 2、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纳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规划内容,统筹安排水厂和检测中心的建设;财政部门要支持解决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中心建设等必要的建设和运行经费,并将水质检测费用纳入年度预算;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样水质检测、数据核实汇总及分析工作,建立检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加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业务指导,制定水质检测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水质监测工作。 3、各级水利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水质检测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当地卫生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水质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切实保证水质达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附件:湖南省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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