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发布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厅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做好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现对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含社会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改建工程
3、地理位置:项目区主要位于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共计53个城市,其中地级市8个,县级及重要乡镇45个,详见下表。
长沙市合丰垸、湘潭市、郴州市同心河、娄底市、永州市零陵区大坝工业园、浏阳市淳口镇、湘潭县、湘乡市、炎帝陵景区、茶陵县、衡山县、衡南县、衡东县、祁东县归阳镇、常宁市、东安县、双牌县、道县、涟源市、双峰县荷叶镇、安仁县、资兴市、桂东县、桂阳县舂陵工业园、嘉禾县
怀化市、吉首市文溪河、沅陵县、辰溪县、洪江市安江镇、洪江市、洪江区、古丈县、龙山县华塘新区、麻阳县、绥宁县、城步县、芷江县、新晃县、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泸溪县
4、工程概况
湖南省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53个项目区共102个保护圈,保护圈总长度438.938km,列入本次可研设计总长度336.589km。共计加高培厚土堤89.244km,加固防洪墙11.396km,新建土堤158.476km,新建防洪墙45.73km,护坡护岸236.041km,护脚3.3km,堤身防渗处理3.52km,堤基防渗处理16.882km,堤基加固处理1.097km,穿堤建筑物加固接长56座,改造3座,新建穿堤涵闸135座。工程占地范围涉及53个项目区的97个乡(镇、办事处)303个村(居委会),工程永久占地6228.21亩,其中耕地1664.9亩、园地271.84亩、林地507.2亩;临时占地7726.29亩,其中耕地2115.68亩、林地2479.92亩、园地232.89亩、其他土地2839.88亩;需迁移人口1410户5354人,拆迁房屋212422.27m2;影响简易公路11.43km,机耕道18.15km,通迅线路38.37km,10kv线路21.6km,低压线路43.49km,变电设施15处。规划生产安置2590人,其中调剂耕地安置2394人,二、三产业安置156人,养老保险安置40人。规划搬迁安置总人口5391人,其中分散后靠安置2951人,集中安置669人,产权置换安置1073人,货币补偿安置698人。工程静态总投资176671.58万元。
5、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有利影响:湘资沅澧四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实施后,将使湘资沅澧四水沿岸防洪标准能够得到较大的提高,可有效抵御洪水对城市的侵袭,同时通过对涵闸重建和改造,使得区域防洪和内河水系沟通能力增强,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不利影响: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征(占)地将减少当地土地资源,对占地区植被产生破坏,同时施工噪声对动物产生惊扰;在施工期内,抛石等施工活动可能扰动施工江段水生生物生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省水利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向朝晖
电话:0731-5483132
传真:0731-5483132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环评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证书等级:甲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2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13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郭茨口金龙路特2号、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28号
邮编:430051、410007
联系人:陈蕾、卜跃先
电话:027-84860311、0731-5607640
传真:027-84872714、0731-5607640
E-mail:chenl0053@126.com、buyuexian@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首先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调查、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将以问卷调查、专家咨询与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工程建设单位将作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
(2)审批程序
报告书经过完善后,最终由工程建设单位提交至国家环保部申请行政审批。
(3)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确定工程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重点,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安排,对本工程建设影响区进一步作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并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公众参与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访谈等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E-mail以及信件和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对环境主要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2、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上述指定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第一次公示时间:即为本次信息公开时间,即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4月1日;
(2)第二次公示时间:本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同期将对该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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