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公开招聘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0-20
桂阳县公开招聘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缓解水利水电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经桂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考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职数及编制性质
共招聘4人,核定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吃苦耐劳,廉洁自律,思想品德好。
2、年龄35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6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 具有水利工程建筑、农田水利、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文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2日至9月10日,报名地点设桂阳县人事局476室。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应由本人持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每人交纳考务费200元。录用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低于1:3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上午。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以水利工程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为9月23日。
五、体检与考核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定于9月26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时间定于9月29日。
3、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审批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郴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属在职人员参与考试的,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决(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新聘用单位凭其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流动)审批表》。
咨询电话:桂阳县人事局0735-4470617
桂阳县水利局0735-4448772、0735-4445332
联系人: 江昭纯13873588866 龚德友13574548158
桂阳县人事局
桂阳县水利局
200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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