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做好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1-11-04
近日,长沙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以县禁捕退捕办名义印发了《长沙县禁渔水域非法捕捞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新时期全县禁渔水域禁捕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秩序基础。
群防群治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
《办法》鼓励广大群众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各种相关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持续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令行禁止。
《办法》指出,社会公众举报全县禁渔水域(浏阳河、捞刀河、白沙河长沙县段及三叉河、金井河、麻林河、浔龙河、双江口河、榨山港全河段)有关违反禁渔规定捕捞、垂钓;县域内制造、销售禁用渔具;县域内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野生鱼类的线索,经查证举报属实应给予200元至20000元相应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电话为:85252110(县行政执法部门)、110(县公安部门)、12315(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禁捕退捕是一项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组织实施好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种非法捕捞“零容忍”,全力做好辖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为推进长沙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多措并举全面开展禁捕退捕工作
如今走近长沙县的河流湖泊,只见水明如镜,碧波万顷,人欢鱼跃。垃圾集中处理,污水净化排放,捕鱼船只不见踪迹。
这里的绿色生态密码是什么?
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协同推进”,让“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禁渔政策深入人心,精准发力、协同推进,聚集合力攻克难关,让“禁渔令”落地有声,助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高位推动,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专题会,制定了《长沙县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等一系列文件。按照“禁捕水域及岸线分段、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联防联动”的要求,建立三层两级网格化监管模式。
多措并举,加大禁渔联合执法。县禁捕退捕办牵头公安、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和镇街,采用智慧渔政监控、无人机空中摄像、水上地面巡逻等多种执法形式,开展“全流域、全行业、全天候”行政执法,确保了禁捕水域全方位监管。2021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监管巡查375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375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0700余人次,共查处涉渔案件48起,办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类刑事案件13起。
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张贴海报、循环播放宣传广播、发放宣传册、设置禁捕警示和有奖举报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加大禁捕退捕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2021年共发放张贴禁渔通告6000余份、《长江保护法》4000本,张贴宣传标语150条,设置固定宣传牌61块、专题宣传栏1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