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全面推进河长制从建立到见效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9-08-16

8月15日中午,顶着烈日,一艘河道吸污船正在隆回县城区花门岔路口至元木山发电站大坝河段打捞垃圾,该船所经之处,浮萍、树叶、塑料袋等垃圾漂浮物全被收入囊中。据了解,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及加强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隆回县购置了这种全自动吸污船,该吸污船作业速度快、清理能力强、收集容量大,工作效率相当于人工打捞的数倍,每天打捞水域面积达19980平方米,是“河长们”的好帮手。


自推行河长制以来,隆回县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治理与保护并举,主动作为,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群众的水生态意识得到加强,长期制约水安全的隐患基本消除,主要河流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该县河长制工作正从“有名”走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2018年底该县获评湖南省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先进县。


强化组织抓保障


一是明确了各级河长。明确由县委书记任县第一总河长,县长任县总河长,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乡镇(街道)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所有河库都明确了河库长,共设立河库长1420名,其中县级16名,乡级260名,村级1144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库长全覆盖。各级河库长名单均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公示。二是落实了保障措施。组建了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河长办与县河道管理站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县城南木山排渍站,安排河道管理站的8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专门从事日常具体工作。在财政投入上,县委、县政府提高站位,克服财政收支压力,设立了专项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自实施河长制以来,该县安排河库治理专项经费1895万元,河长办运行经费140万元,没有因资金问题而影响河长制的正常推进。三是设置了公示牌。严格按要求设置河(库)长公示牌。全县共设置县级河长公示牌80块、乡级301块,县乡级库长公示牌243块,标明了河库长与河库警长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责以及河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全部建立了公示牌台帐。


建立机制明责任


一是出台了六项工作制度。该县先后印发了会议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办法、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照章办事、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29个成员单位的职责。探索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打击非法捕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构建统一协调的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两年来,共组织部门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严厉打击了涉河涉库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河库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重点。三是提高了公众参与程度。为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监督,该县出台了《聘任“民间河长”工作实施方案》,聘任“民间河长”1200名、“河小青”志愿者50名、社会监督员54名。2018年以来开展了3次“民间河长”“河小青”等群体性参与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河库管理保护建立了长效机制。四是落实了河库管护主体。每条河流和每座水库,都有一个县级或乡镇级河长负责,一个责任单位联系,明确有河库管护责任,落实了“两长两员”,即河库长、河库警长、保洁员、义务监督员等,并全部到岗到位。


全面部署促落实


一方面,围绕重点专题部署。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该县每年出台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召开会议对重点、难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两年来,共召开县级总河长专题会议4次,全县性推进会议5次,各类调度会、办公会15次。2018年,针对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下发了1号总河长令;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县总河长亲自带队到外地考察学习,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了工程进度。另一方面,推动巡河常态化。该县出台了《县级河(库)长巡河库方案》,明确了县级河库长巡河(库)的时间和地点,全部实行巡河APP打卡制,要求县级河库长一月一巡。文件下发后,县级河库长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常态化开展巡河(库)。2018年以来,县级河库长巡河(库)193次,乡村级河长巡河上万人次。对巡河巡库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及时交办。县级河长巡河交办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销号,有效促进了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对乡镇及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县河长办实施“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确保了巡河工作常态化开展。


夯实基础强考核


一是开展日常督查考核。出台了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节,纳入县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县河长办会同县督查室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督查检查。2018年来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了5次督查,每次都进行了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二是对县管河道编制“一河一策”。完成了辰河、西洋江、白竹河、大洋江、小江河等5条县管河道“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已按程序批复,开始逐步组织实施。全县所有河库均建立了“一河一档”,通过湖南省河长制综合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报送。三是开展宣传与培训。制定了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世界水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下发宣传手册2万余本,树立大型永久性宣传牌10块,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上百次。2018年9月7日举行了“爱我隆回、保护湿地、保护魏源湖、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2019年5月30日,开展“青春激昻红五月,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者活动,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18年先后两次举办了河长制信息系统使用和手机APP巡河打卡操作培训班、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班,共培训了180人次。          


突出治理重保护


一是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今年《省总河长5号令》和省市有关要求,该县印发了河库“清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清四乱”行动。目前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摸排出“乱建”问题9处,并全部整治到位,河库面貌明显改善。 二是开展农村河道治理。该县农村河道治理纳入中小河流治理范围,2017-2018年共投入2906万元,完成西洋江苏河河段和小江河综合治理。同时,将河道保洁纳入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范畴,开展了农村生活治理试点示范,注重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2018年完成45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安排专项经费115万元,完成对10 处非法采砂场、28处非法砂石码头的整治,刑事拘留3人。四是推进“僵尸船”专项整治。安排专项经费313万元,193艘“僵尸船”全部拆解到位,确保了航运安全、行洪安全。五是抓好水质断面达标考核。该县共有4个水质断面,上级部门考核该县的三个水质断面是饮用水断面、控制断面和出境断面。其中出境断面为国控断面,其他两个为省控断面。通过湖南索奥检测公司检测报告结果,3个水质断面达标情况均达到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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