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抗旱设备省级采购任务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3-07-10

  今年,中央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我省50个县级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采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省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科学编制采购方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6月22日,省级集中采购部分完成招标工作,27日,与中标设备生产厂家签订采购合同。目前,中标厂家正在组织供货,预计7月中旬完成验收入库。整个采购过程中,省防办、省财政厅农业处、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工作,确保了设备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防指领导高度重视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工作,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分级负责、公开公正、质优价廉”的原则,认真落实设备购置和管理责任,尽快组织项目实施。省级成立了由省防办、省财政厅农业处、省政府采购办组成的抗旱服务队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并多次召开采购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阶段性主要工作和完成时限,确保采购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注重市场调研。为了采购品质好、价格优惠的设备,办领导带队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最新动态和相关行业政策及标准,约谈和实地考察省内一批生产抗旱设备的企业,从多侧面、多角度去认识市场,摸清生产厂家产品成本构成,争取采购主动权。   三是研定采购方式。财政部资金下达后,省防办立即与省财政厅协商,财政厅以最快速度下拨设备购置资金到各县,研究确定分级采购模式,决定省级对清淤设备、运水车、打井设备、发电机组、移动灌溉设备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其他小型灌溉设备以及电缆、输水软管等由县级自行组织采购。为尽早发挥中央投资效益,在7月底旱期来临前完成采购任务,省政府采购办批复对抗旱设备实施紧急政府采购,实行单一来源和有限范围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最大限度确保了采购进度。   四是严格招标监管。由于抗旱设备采购时间紧、任务重,实施紧急政府采购,必须从严抓好招标管理和监督程序,从设备参数、招标文件编写等环节加强审核,实施全方位跟进;省防办委派专家参与评标工作,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派出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开标结束后,立即现场发出中标通知书。   此次省级集中采购的抗旱设备共7大类,其中中型送水车14辆、小型送水车51辆、移动泵站43套、水力山塘清淤机96台、柴油发电机组97台、5KVA汽油发电机101台、挖掘机51台、打井机64台。资金预算7680余万元,采购总金额6678.17万元,节约1001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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