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希给厅机关工作人员讲廉政党课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2-09-24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9月19日,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在厅会务中心给厅机关工作人员讲廉政党课。通过廉政教育党课,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思想上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主持,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厅直在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副厅级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邵建希在廉政党课中通报了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几起典型案例,介绍了典型案例的主要特点并就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全面的剖析。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心态失衡,私欲膨胀。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之所以前产生心理不平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自我认知能力不强,自我定位不准,以至于与别人盲目攀比,甚至是错误攀比,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二是面对诱惑,心存侥幸。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侥幸心理就是一种投机心理;从犯罪学的角度看,侥幸心理也是一种赌徒心理。投机心理也好,赌徒心理也罢,无数事实证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三是自我膨胀,不接受监督。古人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长足矣。”这句话的意思是,罪孽没有再大于任情纵欲,祸患没有再大于不知满足,罪过没有再大于贪得无厌。所以,知道满足的人,永远是满足。四是基层党组织教育监管不力。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11月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岗双责任”是责任制的核心内容,事实上部分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对支部成员放任自流,该提醒的时候不提醒,该批评的时代不批评教育,该坚持原则的时候不坚持原则。政治学习走形式,廉政教育走过场,民主生活会由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庸俗的表扬与自我表扬、吹捧与自我吹捧等,基层党组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对支部成员教育、监督,造成教育不及时、监督缺位,从而导致支部成员违法犯罪。   邵建希在廉政党课中指出,这几起案件的暴露,有很多教训值得总结。我们认真进行反思,为什么不少问题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却屡禁不止?为什么惩治力度如此之大,却仍然有些人胆大妄为、以身试法?一方面,是我们的教育针对性不够,效果不够理想;制度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坚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措施落实不够等;另一方面,是我们在对待干部问题上,存在着偏重爱护,甚至偏袒,处理不够严的现象。有的干部发现有问题,我们也打过招呼,但这些干部犯错误,就象酒后开快车一样,前面明明知道有沟有坎,却不知道刹车减速,结果只能掉到沟里。这给各级党组织一个警示,不要认为只有表扬是爱护干部,提拔使用是帮助干部。对有违纪苗头的人来说,批评教育、纪律处罚、调整岗位同样也是关心帮助,甚至是挽救干部。事实证明,只有对干部的严格管理,才能培养出一批经得起历史和时代考验的干部队伍。   邵建希在廉政党课中要求,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善于从中汲取教训,加强思想改造,提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警醒自己。理想信念是精神支柱,是前进动力,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因此,每位同志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从思想上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要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要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增强法制观念,明辩是非;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严守党的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慎用手中的权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必须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决不能为所欲为。四要淡泊名利,洁身自好。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正确的名利观,抵各住私欲,耐得住寂寞,在金钱和物资的诱惑面前,一定要保持一份清醒和一份宁静, “宁可清贫自在,不可浊富多忧”。保持平常心态,知足常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善始善终,终生守住;提高警惕,把好关口。五要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强调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未雨绸缪,形成“不去为”的教育机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培养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和氛围,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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