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监管责任制出成效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永顺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施工监管责任制出成效 9月20日,投资30余万元的永顺县砂坝镇细砂坝人饮工程提前15天竣工,900余名村民多年来对自来水的期盼变成了现实。永顺县属典型岩溶干旱区,目前,全县还有10.1万人饮水不安全。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今年,该县计划投资1517万元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0处,解决3.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为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永顺县水利局克服工程实施计划下达较晚等不利因素,研究出台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强化施工监管责任,有力推动工程建设。该制度规定:凡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队伍,必须首先联系工程监管责任人,服从监管责任人监管才能参加工程建设。工程监管责任人由县水利局班子成员和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每标段工程一名责任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管责任人全程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对未按合同要求完工的监管责任人每标段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取消下一年度工程监管资格,对应的施工队进入水利建设招投标“黑名单”,对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施工队申报不良纪录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任务完成好的工程项目评出奖项,分别给予监管责任人1000元和8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奖依据,对应的施工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次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明确了技术员岗位责任制,推行激励奖惩机制。认真把握好各个施工环节,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组织项目乡镇、村组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现场技术员共同把关,现场签字认可。 强有力措施,产生了更大的责任和动力。施工队干劲足了,制定了详细施工方案,实行倒计时安排,抢抓进度,轮班作业。细砂坝饮水工程施工队项目经理蔡海宏深有感触地说:“承建工程10多年,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监管责任书还是头一回,在平添几分压力的同时,也倍受鼓舞”。监管责任人担子重了,经常下到工地现场,检查指导进度和质量,协调施工环境。据统计,7-9月,相关监管责任人深入工地现场160多次,平均每处不下3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80余个,有力促进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通过推行施工监管责任制,该县今年实施的50处人饮工程建设进展十分顺利,7月中旬开工的38处工程已完工16处,比合同工期提前8-15天,其余22处工程正在扫尾,9月上旬开工建设的12处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50%以上,所有工程可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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