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导读:铁山灌区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实施背景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0-12-09
相关导读:铁山灌区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实施背景
(本站注:在翟浩辉副部长的理论文章《培育农民用水户协会 推进新农村水利建设》中,翟副部长例举了已成功运作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岳阳铁山灌区。为使网友们更好地学习翟副部长的理论文章,本站特采用《相关导读》方式,介绍岳阳铁山灌区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实施背景、模式运作、效果评价、实践体验及存在的问题。)
铁山灌区工程是湘北地区最大的水利工程,具有农业灌溉、城镇供水、防洪拦沙、发电和水产养殖等综合功能。水库总库容6.35亿m3,集雨面积493Km,年产水量3.8亿m3;灌区以新墙河为界分南北两个灌区,设计控灌4县(市、区)耕地95.37万亩。1977年工程动工兴建,1982年水库枢纽工程、南灌区骨干工程和部分支渠建成受益。北灌区工程1989年动工兴建,至1992年完成总干渠前27Km。后28Km和支渠等配套工程利用世行贷款和地方配套资金,发动受益区农民投劳进行续建。1982年铁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成立,为县级事业单位。为了加强灌区管理,同时组建了灌区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管委会领导和代表由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指派担任。水库、枢纽工程、总干渠和分干渠由管理局派人专业管理,支渠及以下渠系由地方(乡一级)水行政部门管理。管理局同用水乡镇签订供水协议,从乡镇收取水费。农民参与管理的成份很少,长时期处于被动位置。由于灌区代表和有决策权的管委会成员受地方观念和对国家与管理单位依赖思想的支配,在水费上同管理局讨价还价,在工程运行维护上却很少问津,水费被大量截留,长期拖欠。据调查,南灌区乡镇向农民收取水费每亩10~16元,而上交给南灌区管理所最高亩平均不足4元。1996年,南灌区一个县的受益乡镇向农民征收水费共217万元,交给管理所仅63万元。被截留的水费由乡镇作为财政收入,随意支配,基本上没有用于工程维护。因此,农民交纳水费的自觉性也一年不如一年。由于农民没有直接、主动参与管理,对水费收缴使用情况、工程运行状况和维护计划缺乏了解,对工程维护的积极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农民在政府强制性指令下筹资投劳,不把工程配套建设与改造维护当作自家的事,所建工程质量低劣,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加之,计划经济时期大规模群众运动建设造成的工程质量先天不足和国家投入的逐年减少,水管单位心有余力不足,每年从其它综合经营收入中挤出资金投入工程维护,也是杯水车薪,更新改造与续建配套长时期不能达到规划目标,骨干工程自然老化,下级渠系淤塞严重,甚至人为破坏,渠道输水能力逐年下降。特别是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以后,耕地经营管理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的行政手段对农田的灌溉管理越来越显得顾此失彼,难以调控,用水矛盾日益突出,偷水、抢水、卡水的现象经常发生。严重障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也给农民带来了利益上的直接损害。因此,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水管单位鞭长莫及的情况下,寻求灌区管理新形式,落实各级工程的管理责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管理是确保工程长久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灌溉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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