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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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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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
B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1〕130号
民进省委、农工党省委、余仁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石门县山区农村安全饮水投入力度的提案》已收悉,我厅十分重视,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石门县山区农村安全饮水投入力度”的提案
(一)关于“加大对山区农村安全饮水的投资力度,提高奖补资金补助比例”的建议
根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农村饮水安全属于市县财政事权。对于市县财政事权,除中央投入以外的支出,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我省已于2016年陆续出台了《湖南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湖南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财政奖补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补助标准为500元/人,非贫困人口补助标准为120元/人。“十三五”期间,国省资金加大了贫困地区投资,实际安排投资超过了原定标准,以县为单元按因素法切块下达,投资额达到了原有标准的160%。各市(州)、县(市、区)在项目安排时可根据实际,通过整合资金渠道,适当提高边远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标准。“十四五”期间我厅将积极商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二)关于“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确保山区群众饮水安全”的建议
我厅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建设思路,督促各地大力推进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建设。一是积极推动湖南省水安全战略规划(2020-2035年)工作,目前已启动县级和省级“十四五”规划编制,从优化水源工程布局、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备用水源建设三个方面加强水源供给保障,从构建骨干水网布局、优化区域水网配置、加强战略水资源储备三个方面推动水资源总体规划,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和均等化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二是开展示范水厂建设,将部分建设标准高、质量好和管理规范、效益好的规模水厂作为示范水厂进行支持奖补。三是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推介武冈市PPP项目经验和做法,重点引导国有企业在城乡水务PPP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鼓励地方政府大力推进PPP项目,有效缓解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建管脱节问题。省发改委从2017年开始,连续4年共计安排省预算内资金1.1亿元用于祁阳县、宁远县、岳阳县等县(市、区)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试点,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业化管理、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行的新模式,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网、同源、同价、同服务。四是兑现PPP项目奖补资金,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各地农村饮水安全PPP项目,按政策要求兑现奖补资金。针对部分山区地方水量不足、管网老化渗漏严重、水质没有保障等问题,将组织各地对集中供水工程配套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二、关于“我省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
(一)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的建议
根据职能划定,水源地保护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我厅将从3个方面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仍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的农村水源地,更新名录,及时反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其尽快划定保护区,设置标识牌,制定围栏等保护措施;二是已经划定保护区的农村水源地,督促指导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和原水水质监测。不达标的水源地,视问题情况及时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源地达标整治,及时改善水源地水质情况;三是新建的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在项目前期阶段,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积极商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水源论证、环评和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省卫健委认真组织各地开展覆盖全省的饮用水卫生监测,在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城区和农村乡镇设立了监测点。每年定期布点采样,对城乡生活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监测点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工程。2020年,全省共监测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样13927份,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样12234份,并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2020年,石门县设立农村饮用水监测点74个,覆盖所有乡镇(17个乡镇,4个街道,2个农林场);全年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样134份,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样126份。我厅与省卫健委紧密协作,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大幅度提升。2015年、2018年,我厅与卫生健康委先后2次联合召开全省水利(水务)、卫生健康部门农村饮用水水质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水利(水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检测人员培训,强化水质监测信息反馈,形成监测、检测双保险,全面建立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近5年来,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平均每年提升超过5%,2020年合格率达到了86.11%。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优化监测布局,全力做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关于“因地制宜推进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
根据水利部要求,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按照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根据县级“十四五”规划情况和全省农村供水实际,我厅正在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将以县域为单元,重点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敷设大管网,积极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和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根据全省“十四五”规划3个项目库清单,按照资金落实情况、市县积极性情况等,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和达标改造等措施,分批次推行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建设,进一步压减小型分散工程数量,构建农村供水新格局。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和达标改造等措施,推行小型饮水工程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压减小型分散工程数量,全面配套完善千人以上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充分依托省级水质检测平台,加大水质检测和监督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水质监督机制,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提升,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三)关于“加强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
我省正在探索以市场化手段,运用EPC、PPP等模式,鼓励引导专业水务集团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运营,弥补财政资金的缺口,同时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加大农村供水的投资力度,并通过鼓励支持示范县、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地方财政投入。中央已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并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与维护养护的指导意见。去年提前落实了2021年度中央维修养护资金14663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
三、关于“贯彻水安全战略 科学推进我国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的提案
(一)关于“构建科学用水保障体系”的建议
我厅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对照现代化目标,以实施水安全战略规划为抓手,加快构建“湖南水网”,在省域内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四通八达”、余缺互补的输水调水管网,打造覆盖全省的“湖南水网”,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从根本上解决季节性、水质性、资源性缺水问题。着力构建“一带四片多点”农村供水新格局,助力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我厅正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等有关省直单位,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县(市)区,鼓励、支持各地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能力,指导取水、制水、输水等供水设施适度超前建设,逐步推广信息化成套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管理主体的供水保障模式。
(二)关于“甄选最有技术路线,实现最有发展路径”的建议
我厅正在研究制定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和经费,规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
(三)关于“建立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议
2015-2017年期间,我厅联合省卫健委举办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培训班,共培训学员150人,并发放相应证书;2018~2020年期间,我厅每年都举办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培训班,每期学员300人。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各地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对工程项目监管的效率和质量,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