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6〕080号 B类)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56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6-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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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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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6〕080号 B类)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56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0566号提案的答复
兰忠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规划建设新宁县城供水第二水源地的建议》(第0566号)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许多地方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凸显,已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加强水资源配置的研究和指导,适时推出一批水源工程建设,对破除经济社会发展瓶颈,保障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非常重要,我厅历来对此十分重视。
二、新宁县城现状供水水源为夫夷水,因水源易受农业和采矿污染、涉及上游省际协调、城市供水水源单一等影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提高城市供水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开展新宁县城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是必要的。
三、您提出的电站坝水库扩建工程位于夫夷水支流盆溪河,地处新宁县崀山镇盆溪村,水库现状为小型水库,扩建后为中型水库,水库以县城供水为主,兼顾灌溉、旅游等综合效益。该工程属于小型扩建中型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对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文件精神,项目必须列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才能开展前期工作。考虑新宁县城供水的现实需要,我厅提出将该项目纳入资水流域规划和全国“十三五”中型水库建设规划,但该项目位于规划建设的犬木塘水库库区,供水范围与犬木塘水库重叠,并涉及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崀山风景名胜区内和崀山地质公园等敏感区,制约因素较多,未能列入上述规划,目前不具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条件。
四、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新宁县加强对电站坝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必要性、任务规模、设计方案、风景名胜区规划符合性等开展进一步论证,争取早日纳入相关规划,同时,加快研究制订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确保新宁县城市供水安全。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电 话:0731-85483700
湖南省水利厅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