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2-0401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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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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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2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217

省农业农村厅:

陈火德代表提出的《关于稳定粮食生产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复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省水利厅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着力强化农村水源保障和灌溉能力提升,并将其列入了湖南省重点民生实事范围,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一、加大灌区建设力度。近年来,我厅扎实推进灌区工程建设和管理,灌区灌溉条件得到了有效恢复和改善,农业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一是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1年,我省有韶山、铁山等8处大型灌区已列入全国“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计划总投资21亿元,预计2025年完成建设。二是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1年,国家启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计划以2年为周期滚动实施。“十四五”期间,我省预计实施10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将达到20亿元。20212022年,已有59处中型灌区列入实施计划。目前,8处大型灌区和59处中型灌区累计完成投资8.08亿元,可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6.7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1万亩,新增节水能力8592万立方米。

二、加强农村水源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水源保障能力,我厅在做好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反映和争取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去年,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了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省级财政每年补助2亿元,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核”的程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地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力争通过三年建设,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工程3万处,恢复供水能力1亿方。2021年首批50个县市区已完成,累计实施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1万余处,农业灌溉能力显著提升。今年,我们将继续在5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预计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工程1万处,新增供水能力3500万立方米。各地可根据实际,按程序申报实施。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农村小水源、灌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湖南省水利厅    

2022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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