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86号A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11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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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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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7〕086号A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118号建议的答复

  湘水提〔2017〕086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118号建议的答复

 

  邓泽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和落实毛俊水库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毛俊水库枢纽工程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总库容11650万m3,兴利库容9200万m3,设计灌溉面积41.15万亩,其中嘉禾县7.76万亩。工程多年年平均供水量13081万m3,其中城乡供水3344万m3,农业灌溉用水9737万m3,供水范围包括蓝山县、嘉禾县两座县城生产生活用水以及灌区内蓝山县楠市等7个乡镇和新田县三井等11个乡镇的农村人畜饮水。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毛俊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长许可〔2016〕157号),工程建成后,通过左干渠配置嘉禾县719万m3水量,可有效解决嘉禾县灌溉干旱问题,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保证率,同时减轻钟水河的防洪压力,改善嘉禾县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关于议案提出的几个问题

 

  1.关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编制毛俊水库对下游嘉禾县环境、生态影响报告书,提出修复的方案并与大坝同步实施。”

 

  2015年,毛俊水库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中国电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省毛俊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水资源、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等环境影响进行了详细的预测评估,并针对各项影响提出了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2016年8月4日,该环评报告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查批复(环审〔2016〕112号)。

 

  在毛俊水库可研和初设审查阶段,已就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论证,与相关县进行了沟通,嘉禾县人大环资委提交了毛俊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嘉禾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同意修建毛俊水库承诺书。毛俊水库枢纽和灌区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设计方案和环保措施组织实施。

 

  2.关于“督促相关单位编制、制定水库调度方案,合理确定下游最低流量,确保运行的法制化。”

 

  毛俊水库的生态流量的确定,设计依据为《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评函〔2006〕4号)及其附件,并结合《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环办函〔2006〕11号)、《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发〔2014〕65号)、《关于印发<水工程规划设计生态指标体系与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水总环移〔2010〕248号)的有关要求。上述系列设计依据中,对生态流量的考虑因素主要有维持水生态系统稳定需水量、维持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最小稀释净化水量和下游生产、生活、灌溉水量三个方面。经设计论证后,最终确定下游用水仅考虑毛俊镇至舜水汇合口河段的用水要求,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在非鱼类繁殖期(8月~次年2月)为1.50m3/s,占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2.5%;在鱼类繁殖期(3月~7月)为3.60m3/s,占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30%。毛俊水在下游汇入舜水后,舜水河的水量已经超出了其原有流量的30%,经评估能维持河道生态稳定正常,对舜水河的水生态影响很小。

 

  根据水库安全管理要求,在水库下闸蓄水前,建设单位应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及度汛方案,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工程建设计划,我们将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提前做好运行管理准备工作,组织编制相关预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和安全运行。

 

  3.关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核实并评估毛俊水库对嘉禾县境内电站、水轮泵、企业用水等经济活动的损失,并及时赔偿到位。”

 

  毛俊水库位于舂陵水二级支流俊水中游,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84km2,钟水是舂陵水主流,嘉禾水文站集雨面积1473 km2。毛俊水库坝址集雨面积仅占钟水河段的19%,水库蓄水量(兴利库容)仅占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总量3.78亿m3的1/4。

 

  由于嘉禾县境内钟水河段的9座水电站(流域面积均在1357km2以上)、9座水轮泵基本没有调节性能,汛期(4月~9月)河道来水量较大,大于水电站或水泵站的最大引用流量,基本上没有影响。枯水期(10月~次年3月),钟水河段平均径流量有所减少,根据设计报告月平均降幅大约4.6%,总体上影响不大。同时,由于毛俊水库的2个水电站枯水期发电运行,下泄生态流量和发电尾水,能够满足嘉禾县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对下游各梯级电站的发电量影响极为有限。

 

  此外,蓝山县1991年建成的高塘坪水库、2007建成的板塘水库,全部都是拦蓄潇水河上游建坝引水发电,发电尾水注入舜水,与俊水汇合后,注入钟水河流向嘉禾县,每年为钟水河跨流域调入水量超过4000万m3。

 

  因此,我们认为毛俊水库的修建对嘉禾县是有利的,要求建设单位对下游嘉禾县的水电站、水轮泵、企业用水等经济活动评估和赔偿损失是不合适的。建议你县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大灌区工程建设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关于“在嘉禾境内渠系建设的投资采用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即:中央60%、地方配套40%。”

 

  2016年,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6〕2404号批复了毛俊水库工程可研报告,其资金来源及构成比例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我省无权调整。嘉禾县属于中部地区,不适用西部地区“中央60%、地方配套40%”的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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