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怀化酉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凤滩保安电站取水许可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函〔2024〕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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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怀化酉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凤滩保安电站取水许可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函〔2024〕525号)

申请人:怀化酉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27305052541

法定代表人:李少明

住所:沅陵镇辰州东街2


本行政机关于2024828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凤滩保安电站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相关规定,经评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见附件)。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申请人所属凤滩保安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431222S2021-0023”,装机容量为25MW1×25MW),多年平均年取水量为60000万m³取水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明溪口镇下坪村酉水干流,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取水用途为河道内生产用水-水力发电,水源类型为地表水。

二、为保障电站下游河道生态及两岸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申请人应加强库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库区和发电尾水水质监测。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怀化酉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凤滩保安电站延续取水的批复》(湘水函〔2019200号)、《湖南省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湘水发〔201917号)、《湖南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湘水发〔202256号),凤滩保安电站坝址所在断面最小下泄流量为49.1/s,由凤滩水电站和凤滩保安电站联合调度保障电站运行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配置,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最小下泄流量的实现,下泄流量信息应接入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

三、申请人应在每年1231日前向省水利厅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

四、申请人加强对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按照计量设施检定校准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

五、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六、该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请你公司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应服从省水利厅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省水利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延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省水利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变更。

八、申请人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附件:怀化酉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凤滩保安电站取水许可证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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