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河长制工作简报2017年第11期(总第11期)—太湖局积极助推太湖流域片提前一年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17-04-07
本站讯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水利部联合十部委召开贯彻落实《意见》视频会进行部署,并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实施方案要求,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迅速贯彻落实,将河长制工作作为当前流域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局之力,积极助推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科学规范的河长制体系。
一、第一时间出台指导意见,为地方落实河长制提供更加细化的工作指南
在对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太湖局结合流域片实际,商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安徽五省(市)有关部门,于2016年12月21日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底前,流域片提前一年率先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河长向村(社区)拓展,力争建成五级河长体系。结合流域片河湖特点,《指导意见》明确了分级设置河长的要求,提出了建议由省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主要河道(湖泊)名录。
《指导意见》立足于太湖流域片河湖众多、河网密布、经济发达,河湖开发利用程度高,河湖管理保护压力大等特点,强调在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等六项工作的同时,细化实化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上游源水区和水源地保护、全面保护河湖生态空间、加快推进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清淤疏浚、全面强化依法管水治水、强化规划指导约束、积极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等八项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由太湖局牵头的入太湖河道、重要跨省河湖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流域片河长制工作交流平台,及时协调解决涉及省际之间、上下游之间的河湖管理保护重大事宜,促进信息交流共享。同时,《指导意见》还对完善河长制机制、强化监督监测、加强河长制考核、夯实工程基础、促进经验交流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充分发挥流域机构作用,举全局之力服务流域片河长制工作
为切实贯彻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推进流域片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作用,太湖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加强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建立了局领导分片指导、业务部门对口联系、全局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重点采取密切沟通、信息共享、定期督导、实地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各地河湖分级名录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和执行、主要任务实施等工作动态,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指导做好各项工作。2017年2月18至3月11日,太湖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先后赴福建、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督导河长制工作,全面了解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座谈,共同分析研究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
太湖局有针对性组织专题培训,牵头建立流域片河长制工作交流平台,定期召开现场交流会,在太湖局门户网站开设河长制工作专栏,加强经验交流,推动互促互进。3月14~15日,太湖局在江苏省无锡市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工作培训班暨现场交流会,邀请水利部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流域片各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本地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下阶段计划,市、县、乡、街道等不同层级河长代表交流做法经验,并实地考察了河长制工作现场。会议总结了前阶段流域片河长制工作进展,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进一步加快后续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地方党政领导高位推动,流域片河长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流域片各省(市)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在中央文件下发后,迅速作出指示批示,亲自部署制定省级工作方案,推动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1月20日,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印发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2月27日,福建省印发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3月2日,江苏省印发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3月6日,安徽省印发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3月16日,浙江省出台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流域片各地结合实际,聚焦河湖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河湖治理和管护的目标任务,着力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各具特色的河长制工作措施。江苏省提出在2017年5月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市)、乡镇、村五级河长体系,6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河长制配套制度体系。浙江省提出完善五级河长体系,并因地制宜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出台了《河长巡查工作细则》,正在起草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省内法规,2017年将全面剿灭劣Ⅴ类水。上海市已于2月6日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河长名单,计划2017年底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福建省着力强化河长制机构能力建设,省级河长办设在水利厅,主任由厅长兼任,水利厅、环保厅各选派一名专职副主任,住建厅、农业厅各明确一名兼职副主任,相关部门派员到河长办挂职、定期轮换,新设立河务管理中心为河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按照省级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加快推进。安徽省明确2017年3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制度、考核办法,6月底前市县级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总体上,太湖流域片五省市河长制工作标准高、力度大、措施实、进度快,目前已取得重要进展,有望在全国率先建立科学规范的河长制体系。
四、紧盯目标持续发力,在高起点上打造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升级版
太湖流域片河长制探索起步早,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先发优势,但对照中央要求,一些地区还存在河长制任务落实不全面、进展不平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实现流域片提前一年率先全面建成河长制的目标,太湖局将进一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着力强化与各地协调配合,靠前指导、贴近服务,助推流域片全面打造河长制升级版。一是继续加强对流域片河长制工作的调研指导,指导各地抓紧编制完成市、县、乡级工作方案,细化实化任务措施,科学制定“一河(湖)一策”,大力推广河长制APP、微信公众号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因地制宜建设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河长制监督考核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充分利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作协调小组、环太湖城市水利工作联席会议等已建协商平台,探索建立入太湖河道、重要跨省河湖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不断总结推广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通过组织现场交流、编发典型案例、网站集中展示等形式,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统筹提升流域片河长制工作整体水平。四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举办河长制知识竞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公益服务等活动,引导公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五是适时开展河长制督导检查,按照一省一单的方式,向流域片省(市)通报督导检查结果及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六是强化监督监测,组织做好省际边界水体和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为河长制监督考核提供基础依据。